关于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3030078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5年08月28日
  • 编辑:白其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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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农提〔202597

远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成效

  一是坚持规划引导。按照自然资源部 中央农办印发《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提高村庄规划编制质量和实效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193号)》《辽宁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相关要求,我省结合四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充分发挥规划的战略引领和刚性管控作用,全力支撑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明确分类推进居民点建设、补齐基础设施短板等重点任务。编制完成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制定《辽宁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按照应编尽编、尽量覆盖的原则,组织各级自然资源部门编制了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组织全省开展提高村庄规划编制质量专项行动,及时纠正一些地方村庄规划编制盲目追求全覆盖、脱离实际、实用性不强等问题。明确提出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相关规定,并将村庄规划和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规定作为乡村规划建设活动管理的依据。

  二是全面提升农村环境。垃圾治理小切口突破,深入开展农村环境净化整治,制定《农村环境标准化管理指南》《农村环境净化整治指引》《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布局规划》《关于加强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指导文件,紧盯重点区域、关键时点常态化开展村屯内外、路域、河湖等专项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全省共新增垃圾收集设施1.74万个,垃圾转运设施1165个,新增4个县(市、区)实施城乡环卫一体化,全省城乡环卫一体化覆盖率达57%。针对农业面源污染难点,持续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大力推广绿色种养循环模式,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5.7%、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3.2%、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93.6%。实现了生活环境、生态环境同比升。

  三是持续强化资金扶持政策。省财政积极完善相关扶持政策,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工作,累计筹措下达资金10.8亿元,其中,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奖代补资金2.5亿元,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奖代补政策,支持垃圾治理设备购置和设施建设;落实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提标奖补资金4.6亿元,用于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保障村内环境卫生和基础设施管护;筹措中央基建投资乡村振兴专项(人居环境整治方向)1亿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农村地区新建、改建有机废弃物处理点、污水管网、垃圾处理站、应急避难所;筹措并下达中央资金0.7亿元,主要支持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等农村环境污染防治项目;发行地方政府债券2亿元重点支持沈阳、丹东等地人居环境整治。

  二、针对建议的具体落实措施

  根据您的建议,我们下一步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多元化投入机制。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政策支持,持续加大省财政投入支持力度,创新社会资本参与模式,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鼓励农民筹资筹劳、社会捐赠共建人居环境项目。

  二是推进设施建设与环境整治攻坚。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覆盖,指导各地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建设,加快补齐垃圾收运处置设施短板;进一步落实《关于加强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指导意见》,提高农村环卫市场化水平。开展春季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整治和冬净行动,重点清理村屯内的越冬积存生活垃圾和夏季隐藏生活垃圾,巩固前期整治成果,坚决防止发生反弹回潮现象。近期计划实施夏日攻坚行动巩固整治成果。

  三是深化规划实施管理。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全省国土空间规划实施保障体系的通知》,执行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规定,强化规划刚性约束。建立动态评估机制,对已编规划开展回头看,确保规划符合乡村发展实际需求。

  四是健全长效监管体系。将人居环境整治纳入乡村振兴考核体系,审计部门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落实设施管护主体责任,通过公示联系方式、设立监督渠道等方式引导村民参与日常维护。

  五是探索垃圾就地处理试点建设。结合《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提出的就地就近处理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题调研,探索适合我省镇村实际的小型化、无害化、分散式就地就近垃圾焚烧处理工艺,鼓励地方利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奖代补资金支持农村小型垃圾焚烧处理模式试点建设,解决垃圾出口问题。

  感谢您对我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共同推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人:吴晓龙

  联系电话:23448853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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