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3030258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5年08月28日
  • 编辑:白其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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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农提〔2025110

李世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结合地域特色进一步培育和做强“辽字号”农产品品牌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辽宁地处世界三大黑土区之一的东北平原南部,全省“六山一水三分田”,生态系统十分完备,造就了辽宁农业的独特优势,全省农产品品类齐全、品质上乘,拥有众多知名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地理标志品牌。

  近年来,我省把辽东地区农业品牌建设作为推进全省区域协调发展、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举措,省政府高度重视特色产业发展,实行省政府领导“一对一”牵头机制,统筹推进海参、人参、草莓、蓝莓、樱桃、盘锦大米、河蟹、食用菌、小粒花生、梅花鹿等10个有辽宁特色优势和市场影响力的重点产业,引领全省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提升特色产业质量,夯实品牌发展基础

  (一)着力培育农业主体。组织实施“科技支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加快培育壮大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产品品牌创建主体。202428日,下发《关于落实2024年辽宁省农业科学院基本科研业务费科技服务类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95个项目的实施方案,围绕“提品质、树品牌、拓市场”的工作思路,推进科技服务向农业全产业链延伸,破解产业发展技术瓶颈难题,增强特色优势产业科技创新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增加农产品品牌创建主体数量。积极组织落实科技厅“千人进千企”行动。先后3批选派辽宁省科技专员100人,围绕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培育、标准化生产等“三品一标”农业品牌创建工作,帮助100家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技术咨询、成果对接、人才培养和政策宣传等服务,为“辽字号”农业品牌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二)整合农事企业资源近几年,我省部分农民合作社按照按照资源共享、填平补齐的要求,探索建设多种类型的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向周边农户和家庭农场提供农资供应、技术集成、农机作业、仓储物流、农产品营销等服务于一体的农业生产经营综合解决方案,有效整合小农户资源。近年中央和省财政加大了对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政策支持力度,我厅每年制定项目实施方案,通过贷款贴息、以奖代补、项目补助等方式,支持家庭农场开展设施建设,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提高发展质量。2020年以来,省以上财政支持家庭农场发展资金累计达到8884万元,全省每年有近600家庭农场享受政策。完善相关政策,坚持优先推荐本地成长性好、规模相对大、新增生产性投资多、与本地农民联结紧密、带动本地农民增收的企业;优先考虑辽宁省做强农业“土特产”重点任务,支持草莓产业精深加工发展。按照以上原则及国家指标要求,递补推荐了凤城市的颐辉(丹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等13家国家级龙头企业,实现优胜劣汰,良性循环,壮大“链主”企业。

  (三)推动特色产业发展。建立完善特色产业工作机制。建立了“厅内专班+专家组”工作机制,出台《辽宁省推进农业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推进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和产业强镇申报。支持建设标准化种植基地、精深加工基地。向农业农村部推荐抚顺县后安镇、凤城市通远堡镇、岫岩县红旗营子乡申报农业产业强镇,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当地产业升级。

  二、强化农业政策支持,提升品牌发展动力

  (一)突出品牌效应,支持调优产业结构。自2018年国家通过竞争立项方式支持各地区创建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以来,省财政累计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9亿元,支持创建7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10个现代农业产业园和52个农业产业强镇,推动我省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同时,省财政于2021年设立农产品深加工补助资金,截至目前共下达资金9.1亿元,依托乡村特色优势资源,重点围绕粮油、畜禽、水产、果蔬、饲料等产业,采取贷款贴息、投资补助、以奖代补、定额补助等方式,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壮大和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产品优势区因地制宜建设一批特色化品牌,调整优化农产品生产结构和产品结构,有效提升白羽肉鸡、小粒花生、桓仁山参、凌源花卉等区域农产品的品牌价值。2024年省本级预算安排资金0.2亿元,支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和采样检测等工作,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近两年,省财政筹措资金0.6亿元,用于在央视频道、高铁列车和车站等重要媒体渠道投放广告等,宣传推广辽宁粮油等优质农产品,支持做大做强做响辽宁农业品牌。

  (二)强化税务支持,降低品牌培育成本为加快农业现代化,国家在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促进农产品生产流通、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支持农村金融发展等方面出台了多项税费优惠政策。比如直接用于农业的生产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蔬菜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生产销售农膜免征增值税;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农业生产减免企业所得税;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以农作物秸秆及壳皮等原料生产的纤维板等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符合条件小额贷款公司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等。

  (三)强化金融支持,分摊品牌发展风险2024年更新发布“三农”金融产品清单,收录小额信用贷、随借随还的循环贷、无还本续贷、针对涉农细分行业领域的专属融资方案等适合“三农”主体的137款信贷产品,以及农业保险、意外险、寿险、补充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170款保险产品,通过辽宁金融监管局官方网站、省保险行业协会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社会公布。召开2024年全辖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推进会议,要求银行机构加强涉农贷款定价管理,合理确定贷款利率,规范与第三方合作,引导降低收费水平,必要时应与收费过高的第三方机构终止合作。按月监测银行机构普惠型涉农贷款利率,按季对利率过高的机构和地区进行通报。

  三、强化品牌标准建设,提高品牌名气质量

  (一)加强品牌标准化管理。我省已发布草莓、蓝莓、樱桃、河蟹、食用菌、梅花鹿等特色农产品地方标准93项,农业标准体系进一步得到完善。定期组织地方标准复审工作,不断提升特色农产品地方标准质量水平。持续加强品牌建设工作,积极打造辽宁品牌,发布包含盘锦大米、大连干海参、朝阳小米等19个“辽宁优品”产品(服务)。切实推动品牌价值提升,2024年开展了第9次品牌价值评价,评价品牌数量达175个,总品牌价值达5722.15亿元。省农学会组织开展我省品牌评选工作,全省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累计达77个,累计评选349个知名农产品品牌,积极组织区域公用品牌参与农业农村部农产品精品培育计划评选,我省累计8个品牌入选,其中包括辽东地区的桓仁山参、东港草莓、东港杂色蛤、营口大米等4个区域公用品牌。

  (二)打造品牌宣传矩阵。坚持讲好品牌故事,指导省品促会开展“品牌沙龙”4期,在辽宁卫视播放《辽宁优品》宣传片9期,媒体报道50余篇次。持续在央视播放三个版本宣传片,早中晚各时段共刊播1161次,刊播总覆盖超 74.38亿人次,日均覆盖超2000万人次。在北京站、北京朝阳站、上海虹桥站等重点高铁车站媒体宣传盘锦大米等10个品牌,累计宣传90天,覆盖进出站旅客客流达到1.25亿人次。在沈阳至北京、沈阳至上海的高铁列车上宣传盘锦大米等品牌,全年合计覆盖客流量557万人次,曝光6562万次。在首都北京王府井投放“辽农优品 品味领’鲜’”为主题的农业宣传片,累计投放51天,辐射受众近1500万人次。今年年初,在沈阳、北京高铁站商务座投放“辽农优品”随车伴手礼,精准触达高端消费群体。

  (三)电商直播赋能销量。去年11月,由省商务厅牵头,辽宁省人民政府主办的以“提质网红经济,增添消费动能”为主题的首届中国(辽宁)网红经济合作交流活动周成功举办,搭建全国网红经济优势资源与网红人才、供应链等要素深度交流合作的新平台,有力推动全省各市特色农产品与全国、省内优质电商直播资源对接合作。整合全省农产品关联资源,培育打造特色农产品网络品牌。近年来,推动铁岭市西丰县国有资本与电商企业合作运营,支持电商运营企业结合当地产业研发升级电商产品,整合了18个乡镇、32家合作社、近70家优质企业的产品资源,打造了“鹿乡绿港”区域电商公共品牌,带动县域经济发展,与农企农户共富共赢。

  四、强化品牌人才培养,提高品牌营销能力

  (一)推进新农科建设。强化学科专业交叉融合,推进我省涉农院校相关专业的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建设,面向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通过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与农业技术、农产品贸易深度融合,加强农业、营销领域专业建设和复合型人才培养。将“新农科”人才培养理念融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培养更多知农爱农新型人才,助力服务“辽字号”农产品品牌建设工程。

  (二)推进产教融合协同育人。设立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对省属本科高校自主开展科学研究提供稳定支持,支持沈阳农业大学、辽东学院、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等涉农高校在现代农业产业等领域开展基本科研立项,联合开展科研启动项目,将科研资源向40周岁以下青年教师倾斜,真正让高校科研人员“精心、专心、潜心”于科学研究和科技创新工作,为培育国家级项目提供支撑。深化校校、校所、校地、校企合作,积极推动建设省级综合性共享实践教学基地、新型农业科教合作实践教学基地、耕读实践教育基地,加快构建多类型农业人才培养体系;深入推进高校科技开放创新,支持高校与企业、科研院所组建研究院、智库等联合研发机构,加快构建信息化人才培养体系与交流合作平台,助力我省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

  (三)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完善高校科技创新平台体系。支持涉农高校建设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聚焦我省农业发展,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效对接,努力打造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技创新“三位一体”的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持续组织科技成果转化对接活动。连续两年实施辽宁“校企协同科技创新伙伴行动”,围绕我省重点产业领域举办活动73场,吸引超过100所高校、2000家企业参与,累计发布高校科技成果5000项。2024年高校全年转化科技成果7395项,转化金额37.18亿元,其中合同转化金额达到100万元以上项目较2023年增长7.5%

  五、深化农业国际合作,扩展品牌影响范围

  (一)发挥外贸新业态拓市场。聚焦机电产品、化工产品、纺织服装、特色农产品等特色产业带,举办跨境电商赋能产业带系列活动,协调组织国内外知名跨境电商平台、海外仓、金融信保、跨境物流等外贸要素资源与农业企业开展精准对接,推动农业生产企业拓市场、抢订单、树品牌。

  (二)利用境外展会政策支持企业拓渠道2025年,我厅广泛征求各市商务部门、外贸企业、省直相关单位意见,报请省政府分管领导同意,确定145个重点境外展会,支持企业利用境外展会平台拓市场,抢订单。其中农业类专业展会23,如日本食与饮料展、韩国首尔国际食品展、欧洲国际营养保健食品展、中俄特色农产品博览会、澳大利亚食品展等,以及综合类国际性展会,如辽宁出口商品(日本大阪)展览会、辽宁出口商品(蒙古国乌兰巴托)展览会等,利用商务领域资金对企业参展展位费、特装搭建费、展品运输费给予补助。

  六、下一步打算

  (一)围绕农业产业发展,采取有效措施,在丹东等草莓产业发展优势区,引导建立农垦企业、农服公司、农民合作社等主体引领,吸引各类服务主体加入,探索建立产业农事综合服务中心,促进和带动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同时,积极引导家庭农场立足地域特色,合力打造区域公用品牌,推动经营主体深化交流合作与利益联结,全力促进土特产产业向规模化、品牌化、市场化方向迈进。

  (二)省财政厅将与省直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立足我省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实际,依托我省农产品资源优势,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培育和做强“辽字号”农产品品牌提供坚实资金保障。

  省税务局将综合施策,持续健全完善纳税人诉求快速响应机制,不断提升政策落实精度,确保各项税费支持政策落细落地。同时,还将积极向税务总局反映政协委员提案建议,推动出台更多惠农支持政策,进一步培育和做强农产品品牌,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

  (三)省农科院将充分发挥科技成果、人才优势,围绕我省农业特色优势产业,根据产业链需求,部署创新链和人才链,依托院地科技共建、科技特派团、科企合作、科技成果示范推广等平台载体,为农业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撑服务。持续推进专家进企业开展科技服务行动,形成深度融合的科企合作发展格局,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开发。2025年,我院将继续选派300名以上科技专家进企业开展科技服务行动,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开展科技培训与现场技术指导,示范推广一批突破性农作物品种和畜禽水产良种,建设一批绿色标准化农产品生产基地,推进科技服务向农业全产业链延伸,破解产业发展技术瓶颈难题,增强特色优势产业科技创新水平。

  (四)继续支持“辽字号”农产品企业,参加省商务厅举办的境外采购商来辽、辽宁省跨国采购洽谈会等经贸促进活动,在招引境外采购商方面,广泛邀约农产品采购意愿强烈的境外企业与我省农业企业对接,助力辽宁企业“足不出辽”对接境外客户。

  在确定2026年重点境外展会时,充分考虑农业企业需求,在现有境外展会规模基础上,加大对农业类专业展会的支持力度,特别是联合国粮农组织举办的全球农业相关展览列入重点展会名录,支持我省“辽字号”农产品利用展会平台拓展市场空间。

  联系人:周臻

  联系电话:13009030104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2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