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3030347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5年08月28日
- 编辑:白其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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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农提〔2025〕102号
民盟省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统筹推进我省黑土地保护利用与乡村振兴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构建保护利用长效机制
(一)坚持高位推动。印发《辽宁省黑土地保护实施方案(2021-2025年)》《辽宁省黑土地保护规划(2021-2030年)》,对全省17个典型黑土区重点县的黑土地保护利用工作作出了系统安排部署,明确目标,压实责任。我省成立黑土地保护立法专班,颁布了《辽宁省黑土地保护条例》,于2024年9月1日起施行。省生态厅有力有序推进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和整治,加快实施辽宁省中东部7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项目。加强农用地污染溯源工作成果应用,依法依规动态调整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积极谋划争取项目,以涉重金属历史遗留废渣和水体重金属污染底泥为重点,开展污染源详细调查,争取中央土壤污染专项资金支持,有序开展治理工作。严格防范工矿企业新增土壤污染,强化土壤污染重点单位监管,依法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回头看”,推动重点单位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定义务。
(三)分类实施黑土地保护工程。2021年以来,我省以《国家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为引领,坚持用养结合、综合施策,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牵头每年分类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侵蚀沟治理、保护性耕作、有机肥还田等黑土地保护措施,有力提升了黑土耕地的内在质量,为巩固国家粮食安全“压舱石”地位提供了基础支撑。2022-2024年,省发展改革委累计争取中央资金86.85亿元,在17个典型黑土区县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2024年,省财政厅筹措下达省以上资金104.9亿元,支持各地区综合采取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实施黑土地保护工程。
(四)不断强化耕地质量监测。省农业农村厅结合国务院第三次土壤普查,专题做好黑土地的调查分析,全面摸清我省黑土耕地类型、分布、数量、质量、保护和利用状况,建立黑土耕地档案。以国家级和省级耕地质量监测点为重点,坚持科学布点、持续监测、定期评价,及时掌握耕地质量变化趋势。截至目前,共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耕地质量监测点1212个,逐步构建一个“覆盖面广、代表性强、功能完备”的耕地质量监测网络体系。编制年度耕地质量监测报告,跟踪耕地质量变化趋势,为指导农业生产、科学管理耕地资源和耕地质量保护提升提供依据。结合黑土地保护项目,建设配备自动监测功能的监测点99个,进一步提升监测信息化水平,全面掌握黑土地耕地质量现状及变化趋势,为评估黑土地保护成效提供支撑。
二、关于驱动大农业高质量发展
(一)激发黑土地市场活力。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黑土地保护利用与乡村振兴发展工作,在优化准入环境方面,积极做好相关服务保障工作。我局将持续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聚焦“农业领域企业、乡村中小微企业”,为从事黑土地保护利用和乡村振兴相关产业的各类经营主体(包括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登记注册服务,优化企业开办流程,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支持相关经营主体依法顺畅进入市场,激发农业农村发展内生动力。将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在法定职责范围内认真履职,积极做好配合工作,共同为落实好提案相关建议、促进我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二)制定多项税收优惠政策。省税务局为加快农业现代化,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国家在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促进农产品生产流通、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支持农村金融发展等方面出台了多项税费优惠政策。比如直接用于农业的生产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蔬菜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生产销售农膜免征增值税;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农作物秸秆及壳皮等原料生产的纤维板等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下一步,辽宁省税务局将综合施策,持续健全完善纳税人诉求快速响应机制,不断提升政策落实精度,确保各项税费支持政策落细落地。同时,还将积极向国家税务总局反映政协提案建议,推动出台更多惠农支持政策,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我省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出台的相关税收、采购优惠政策,同时继续落实好惠农补贴等扶持政策,助力省内农业企业发展。
(三)深入挖掘乡村振兴人才优势。省人社厅聚焦“乡村全面振兴”,切合现代化大农业发展需要,一是继续实施县域人才职称倾斜政策,高标准研究制定县域经济领域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办法。二是支持专家人才服务基层助力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鼓励卫生健康领域、中小学教育行业专业技术人才服务基层,其晋升高级职称须满足基层服务的有关条件,支持城市专业技术人才定期服务乡村。三是依托专家服务基层项目计划,每年有针对性地围绕基层农业项目,组织专家服务团开展技术指导、专题培训,带动农业项目发展,促进当地农民增收致富。四是坚持就业优先政策协同。研究出台我省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实施意见,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在动能转换中挖掘更多绿色经济、海洋经济等就业机会,助力健全乡村振兴政策体系,打好惠企拓岗政策“组合拳”。升级实施“春暖辽沈·兴企护航”保用工促就业助振兴系列行动,为乡村振兴提供高质量人力资源供给,支持乡村旅游、农业电商等新业态拉动新就业。五是吸引集聚青年人才群体。一体推进“就业+人才”工作,实施“振兴有你·就有未来”高校毕业生留辽来辽就业促进行动,抢先抓早将10项公共就业服务送进校园,全维度推广“就来辽”服务品牌,面向全国大学生展示宣传辽宁良好发展态势,以政策激励挖掘更多就业岗位,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计划选派600人到基层一线从事支农、支医、支教和帮扶乡村振兴服务,其中支农、帮扶乡村振兴服务人数占总招募人数80%以上,为基层储备青年人才。引导青年人才扎根基层、向乡村振兴事业集聚。六是完善城乡基层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强化基层导向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夯实“舒心就业”指导服务站应用功能,统筹规划、布局建设规范化零工市场,打造要素齐全、实用便利、专业化水平高的就业创业服务空间。强化“智慧就业顾问”等信息平台推广应用,实现就业事项一体化办理、精细化服务、智能化监管。
(四)持续完善乡村基础设施。
“十四五”以来,省交通厅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服务乡村振兴为目标,聚焦惠民生、补短板、促发展,加快推进全省“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四年来,全省陆续投入省以上资金93亿元,累计建设改造农村公路2.56万公里,改造农村公路危桥840余座,实施农村公路安防工程0.5万公里,打造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省级精品路11条,实现了乡镇100%通三级路、具备条件的自然村100%通硬化路,全面消灭2022年底存量危桥,农村公路安全水平显著提升。截至2024年底,全省公路总里程13.2万公里,农村公路总里程11.1万公里,铺装率达到91.9%,较2020年底提升15.5%。其中,县级公路8665.3公里,乡级公路30013.5公里,村级公路72427.9公里,专用公路168.2公里。
省通信管理局加快推进新型信息通信基础设施规模化部署。2024年,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等十九个部门,联合印发《“信号升格 畅联辽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提出,鼓励基础电信企业加大偏远山区农村、边疆海岛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推进5G网络向自然村延伸,重点覆盖乡村集市、村委会、活动广场、卫生室等关键点位,提升大田种植、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等各类农业生产区域网络覆盖水平,重点保障高标准农田、设施农业基地、数字农业工厂(基地)、未来农场、农产品电商村、乡村旅游重点村、乡村振兴示范带镇村、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等网络信号质量。计划到2025年底,全省行政村、自然村移动网络信号覆盖和质量显著提升,有人居住海岛实现移动网络覆盖,黄渤海海域按需实现网络覆盖。目前我省行政村5G通达率达到100%,提前完成辽宁省“十四五”信息通信业发展规划目标任务,并向人口聚居区延伸覆盖,大力推动乡村基础设施建设。
2025年,国网辽宁电力有限公司重点落实防冰、抗风等防灾减灾项目,实施配网供电能力提升、设备健康水平提高、缩小城乡供电差距等农网巩固提升及配电网补短板专项工程。省通信管理局将会同省农业农村厅制定出台《加强5G+智慧农业协同创新发展》的工作方案,结合我省农业发展实际需求,推动5G网络在农业农村领域广泛覆盖,提升5G在农业生产管理、黑土地保护利用、农田灌溉、科学施肥、农田病虫害防治等方面融合应用水平,推进全产业链数字化改造,培育一批智慧农业示范基地和标杆企业,引领带动全省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发展。
三、关于实现产业链条延伸升级
(一)提高黑土地保护利用综合效益。深入挖掘优质农产品的乡土品牌文化内涵和价值内涵,,推进黑土地保护与发展高效农业、品牌农业的有机结合。开展线上线下宣介活动,在黑土区打造区域公用品牌,列入“辽字号”农产品品牌目录,构建以区域公用品牌为引领、以企业产品品牌为主体的品牌矩阵,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和黑土地保护利用综合效益,让农民切身感受到“只有用最好的土地,才能生产最优的产品、获得最大的收益”,从而进一步提升黑土地主动保护意识。
(二)支持黑土地保护示范建设。在典型黑土区重点县培育示范样板村,重点示范保护性耕作等农机措施与秸秆还田、有机肥替代化肥、化肥减量增效等农艺措施集成模式,探索建立“经营主体+生产基地+科研单位+农户”多元化合作机制,推广“张庄模式”“辽河模式”,通过现场示范演示,展示技术、宣传效果、带动农户,引导土地向新型经营主体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促进耕地集中连片生产,为黑土地保护创造条件。
(三)鼓励省内农业企业做优做强。辽宁省税务局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建立完善税费政策落实问题快速反应机制,加力提效精准推送“政策找人”,持续加强政策宣传辅导,全面建强风险防控体系,多部门协作有力打击骗取和违规享受税费优惠等违法行为,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农业生产减免企业所得税;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产品免征增值税;符合条件小额贷款公司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等。此外,小型微利企业减征所得税、“六税两费”减免、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等普惠性税费优惠政策,如果涉农企业符合条件的同样可以享受。
四、关于形成黑土多方治理合力
(一)切实扛牢政治责任。我省持续将黑土地保护作为党委政府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乡村振兴等多项考核的重要指标,并纳入全省重大工程进行调度,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把黑土地保护作为“三农”工作的头等大事抓好抓实,共同扛牢维护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担负黑土地保护工作责任,建立起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各部门统筹协作的工作机制和黑土地保护厅际联动机制。组织成立了由院士领衔的全省黑土地保护专家咨询委员会。
(二)探索数字治理模式。一是开展黑土地调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省自然资源厅于2024年7月底启动了全省2024年度黑土地调查工作。目前,省级实施方案已印发,技术方案和省级核查方案已制定,项目已纳入耕地保护考核奖惩基金支持项目清单,全省黑土地调查工作已经启动。二是加强黑土区耕地管理。从严控制建设项目占用黑土区耕地,黑土区范围内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全部落实“占黑土补黑土”,开展黑土区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确需占用黑土区范围内耕地,在可行性研究阶段组织耕地踏勘论证,充分论证占用耕地的必要性。
(三)扩大土地流转规模。指导各地建立土地流转价格形成机制,鼓励以实物计租流转价格,租金以3年为一调整期,支付方式可以一次性趸交、期内补交差额部分,也可以分期支付,稳定土地经营权流转关系。制定全省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指导各地在土地经营权流转过程中使用,强化流转合同备案的管理制度,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沈阳、大连、锦州3家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机构全面推行全流程线上交易,拒绝人情交易与登记式交易。指导各产权交易机构在开展土地经营权流转时通过正向竞价、限时报价等方式建立有效的价格形成机制,推动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
(四)加强监管和执法。聚焦重点地区,严肃查处违法案件。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格要求、严查案件、严肃追责,重点聚焦和打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黑土地资源等违法用地行为。针对盗采黑土泥炭、破坏黑土地等违法犯罪行为,构建公安机关和自然资源部门依法履职、无缝链接、职能互补、协同作战的“一体化”工作模式,对17个涉黑土县进行重点监控,辅助地方提前发现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努力将违法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将《黑土地保护法》列入普法责任清单,全面宣传《黑土地保护法》。逐级开展培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采取开设宣传专栏、编制宣传册、组织现场咨询等方式,送法到基层、到农村、到农户,积极引导群众增强保护黑土地的责任意识,营造全民参与黑土地保护的良好法制环境。
五、下一步工作举措
下一步,我省将持续加强《黑土地保护法》《辽宁省黑土地保护条例》宣贯力度。统筹工程、农机、农艺、生物等多项治理措施,继续在17个典型黑土区重点县持续分类实施黑土地保护工程面积1000万亩。
一是压实工作责任。聚焦7市17个黑土地保护利用重点县,严格落实党政“一把手”抓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压实“五级书记”抓黑土地保护责任,自上而下落实黑土地保护政策,筑牢粮食安全。
二是强化统筹推进。充分发挥厅际联动工作机制,加强相关部门项目资金统筹衔接,扩大黑土地保护实施面积,完善农田水利配套设施,加快补齐农田基础设施短板,加快提升黑土区耕地质量,巩固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挥黑土地保护示范区带动作用,推动我省黑土地质量持续提升。
三是规范项目管理。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加大地方各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督促各地用好、用实相关政策和补助资金。对黑土地保护实行工程化、项目化、清单化管理,细化黑土地保护实施方案和任务清单。、
四是加强成果转化。持续推进黑土地保护利用科学研究和技术攻关,加强科技示范区建设,突出我省保护性耕作“辽河模式”特色。结合国务院第三次土壤普查,专题做好黑土地的调查分析,全面摸清我省黑土耕地类型、分布、数量、质量、保护和利用状况。加强对黑土地保护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全力推广适合我省的黑土地保护技术模式,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积极营造黑土地保护良好氛围。
感谢你们对黑土地保护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省将继续强化部门职责,做好沟通协调,推动各类黑土地保护项目有效衔接,统筹推进黑土地保护政策落实落地,举全省之力切实保护好黑土地这一珍贵资源。期待你们下一步给予全省黑土地保护工作更多宝贵建议。
联系人:栾云云
联系电话:18842338066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