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关于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的建议(第13010153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01日
  • 编辑:李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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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畜禽养殖污染是环境问题,也是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扎实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省农业农村厅高度重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相关部门积极在职责范围内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在畜牧业稳定发展的基础上,统筹规划、有序推进。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步提升,为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农业污染防治做出了积极贡献。

  • 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主要工作

    一是加强政策引领。省发改委会同省科学技术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9部门印发《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实施方案》,在主要目标中明确提出“到2025年,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实施重点领域污水资源化利用工程,开展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为重点的粪污资源化利用,促进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省发改委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转发《关于推进建制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区有关部门对标国家“探索开展污泥中有机质和氮磷等营养物质资源回收利用;着力解决好堆肥、沼液、沼渣等产品在农业、林业生产中应用的‘梗阻’问题”等要求,提升污水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结合实际研究落实方法路径。

二是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围绕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方向,2021-2022年,省发改委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共28290万元,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21.88亿元,先后支持了辽阳台泥利用水泥窑无害化资源化处置污泥、本溪市林家污泥填埋场存量污泥处置及封场等项目建设。通过推动项目建设,充分发挥好各类资金带动作用,补齐城镇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弱项。今年1月,省发改委组织各地区积极申报2023年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草案,重点针对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资源循环利用助力降碳等方向,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了鞍山七彩化学再生水及污泥减量化、凌源市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23个项目,项目总投资18.5亿元,拟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3.1亿元。3月,组织各地区申报第二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对城镇污水垃圾收集处理领域,向国家推送项目35个,项目总投资205.4亿元,专项债券需求62亿元。

三是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实施。辽宁省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为抓手,稳步推进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项目覆盖了全省27个畜牧大县及6个非畜牧大县,累计争取中央资金12.4亿元。项目重点支持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改造升级、建设粪污集中处理中心,支持粪污收集、处理和粪肥社会化服务组织购买粪污运输设备等内容。在项目带动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取得了积极成效,项目共支持4011个养殖场户改造提升粪污处理利用设施,建设191个粪污处理中心、有机肥厂、村级粪污收集点。全省形成了符合实际的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模式,各地开展以粪肥还田为主渠道的综合利用,促进畜牧业可持续发展,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

四是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指导和服务。总结提炼符合我省实际的行之有效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典型技术模式,组织养殖场、种植户、有机肥厂以及科研院所等成立了畜牧业生态循环创新产业协会,搭建资源化利用产业技术创新协作平台,壮大资源化利用产业。2020年举办辽宁省首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云论坛,以“强化过程控制环节 做好末端科学利用”为主题,1.22万人次收看收听了论坛。2022年依托12316金农讲堂,通过网络直播形式举办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政策解读及技术推广,累计观看1700余人次。

五是加强规模以下养殖场户资源化利用的指导。省农业农村厅联合省生态环境厅印发《辽宁省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辽农办畜发〔2022〕233号),结合我省养殖户实际养殖条件,从饲养、清粪、粪污储存和无害化处理利用等环节,对应提出切实可行性的处理模式和防治要求,引导规模以下养殖户依法依规、因地制宜、自觉主动开展污染防治工作。

二、相关建议内容

(一)关于完善种养循环体系的建议

省农业农村厅积极扶持粪污收运服务体系建设,通过整县推进项目,建立村级粪污收集场点,购买粪污运输车辆,扶持收运服务体系建设。铁岭县通过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支持组建社会化服务组织,参与项目建设,创新社会化服务模式,推动畜禽粪污收集、存储、运输、处理和综合利用全产业链的形成,产业链上各环节将提供大量工作岗位,扶持农村200 户贫困户发展畜禽养殖,带动 700 人稳定脱贫。凌源市组建社会化服务组织,参与项目建设,打造畜禽粪污收集、存储、运输、处理和综合利用全产链,吸纳农村贫困人口约 480 人就业,成为畜牧业精准扶贫新渠道。2023年省农业农村厅将以整县推进项目为抓手,推进畜禽粪污收集利用处理体系建设,通过内培外引,因地制宜推行整体委托第三方公司、自行委托畜禽粪污终端产品消纳企业、个人分散管理运营等不同模式,有组织的实现粪肥还田,完善种养循环体系建设。

(二)关于推广资源化利用技术的建议

 省农业农村厅积极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储备,加快成熟技术模式集成,立足地区实际开展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研究。开展《辽宁省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南(试行)》《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技术指南》《规模以下养殖场(户)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十大主推技术》等技术推广工作,各地结合本辖区养殖户实际养殖条件,推广切实可行的处理模式,引导规模以下养殖户依法依规、因地制宜、自觉主动开展污染防治工作。2023年将加强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推广作为重点工作列入全年工作要点。

(三)关于促进有机肥发展的建议

省农业农村厅探索开展社会化服务组织培育,鼓励粪肥公司、经纪人等社会化服务主体开展粪肥收储运用服务,培育专业化、市场化服务主体。充分发挥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带动作用,提高已建成的粪污处理中心(有机肥厂)、村屯粪污收集设施利用率。2017-2021年,我省遴选了果菜种植优势突出、有机肥资源有保障、有机肥施用技术模式成熟、产业发展有一定基础、地方有积极性的12个县(市、区)(不包括大连)在果树和设施蔬菜上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落实中央财政2.65亿元,支持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承担项目的实施主体,建立果树设施蔬菜有机替代示范区。以增施有机肥减施化肥为导向,在设施蔬菜示范区推广“有机肥+配方肥”、“有机肥+水肥一体化”、“有机肥+秸秆还田”等技术模式;在果树上应用“有机肥+配方肥”、“有机肥+配方肥+自然生草”、“有机肥+水肥一体化+自然生草”等技术模式。经过五年的实施,累计建立果菜示范区面积66万亩,示范区化肥施用总量较非示范区减少比例为15.6%;有机肥施用总量较非示范区增加比例23.9%。

(四)关于探索粪污管理模式的建议

积极研究粪污管理模式,参照提案中提出的管理模式向各市、县推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进程,指导区域种植、养殖产业有机结合,实现农业产业健康、持续发展。完善监管服务机制,督促社会化服务组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指导养殖场(户)建立粪污处理和利用台账,按照《农业农村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管理的通知》要求,以畜禽规模养殖场为重点,加强台账管理,做到来源、去向全程可追溯。

(五)关于加强政策支持的建议

 省发改委、省农业农村厅及省直相关部门围绕落实“十四五”102项重大工程中资源环境类工程等方向领域,充分衔接各专项规划,谋划一批农业循环经济发展项目。确保开工一批、推进一批、储备一批,形成前后衔接,递次推进的项目建设格局,不断巩固提升农村环境质量。

一是加大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支持力度。以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为抓手,鼓励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省级扶持畜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向示范场倾斜,要求市级部门注重整合政策资源,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和发改、财政、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支持,加大项目资金和技术培训投入力度,引导推进标准化养殖场建设。

二是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力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支农惠农强农决策,事关“三农”工作大局,农业现代化建设全局,涉及广大农民切身利益。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印发了《辽宁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关于做好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辽农机〔2019〕140号)明确规定: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在2018年11类24小类45个品目的基础上,增加有机废弃物好氧发酵翻堆机、畜禽粪便发酵处理机、有机肥加工设备、有机废弃物干式厌氧发酵装置等4个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具品目。2020年我省将生猪生产等畜牧养殖、农业废弃物利用处理等机具纳入补贴范围,支持畜牧业等产业发展。省农业农村厅将按照农业农村部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认真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努力为全省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提供有力的农机装备支持。

三是制定政策为设施农业用地提供发展空间。随着农业现代化水平的不断提升,设施农业生产日益增多,用地面临许多新的情况和需求。2020年3月,省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相关问题的通知》(辽自然资规〔2020〕1号,下称《通知》)。 《通知》明确了设施农业用地范围、要求及用地规模,从政策层面为设施农业拓展了发展空间。针对大型养殖、规模果蔬种植以及加工企业的不断增多,用地规模、数量不断加大的情况,新的设施农业用地政策在用地划分、使用永久基本农田范围、用地规模、用地取得等方面实现了突破。其中,明确实施农业用地纳入农业内部结构调整范围,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再需要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作物种植和养殖设施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可以使用但必须补划同等数量、质量的永久基本农田。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是强化工作部署。贯彻国家关于全面加强资源节约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具体举措。指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落实好《辽宁省“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稳步推进污泥资源化利用,鼓励污泥能量资源回收利用。

 二是开展宣传引导。持续做好畜禽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解读,广泛宣传源头减量、循环利用等知识。推广成熟经验和做法,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引导广大公众踊跃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是做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指导和服务。组织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研发及技术推广工作,执行和完善相关标准,提高资源转化利用效率。开发安全、高效、环保新型饲料产品,引导矿物元素类饲料添加剂减量使用。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集成,根据不同资源条件、不同畜种、不同规模,推广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专业化能源利用、固体粪便肥料化利用、异位发酵床、粪便垫料回用、污水肥料化利用、污水达标排放,干湿分离收集,防渗漏、防雨淋、防外溢设施贮存,粪污肥料化利用等经济实用技术模式。集成推广应用有机肥、水肥一体化等关键技术。以畜牧大县为重点,加大技术培训力度,加强示范引领,提升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