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关于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 建设种业强省的建议(第13010195号)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02日
- 编辑:白其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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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农提〔2023〕65号
许化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建设种业强省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2022年我省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建设种业强省的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管理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辽宁省委、省政府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种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种业振兴的决策部署,按照农业农村部有关工作要求,及时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印发《辽宁省种业振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种业振兴行动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为做好我省种业振兴工作提供行动指南。省农业农村厅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种业振兴的工作部署,会同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农科院等有关部门、单位,加强工作协调沟通,加大工作协同配合,积极推动我省种业振兴工作深入开展。加强各级种业管理与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完善机构、队伍,扎实推进全省种业振兴工作。
(二)财政和金融支持情况
1.财政支持情况。一是省财政预算安排5000万元,支持开展深化育种基础性前沿性研究,育种创新能力建设,育种联合攻关,以及种质资源繁育、保护、推广利用等方面工作,推进我省优势特色农业种质资源研发、保护和利用。二是安排农作物优良种子鉴定、试验、示范、储备补助资金335.7万元,支持实施水稻、大豆、小麦等农作物优良种子试验监测,开展玉米、水稻、杂粮良种展示示范、对种子品种纯度实施鉴定、种子储备等。三是安排畜禽良种保种补助资金640.5万元,支持开展辽育白牛、沿江牛核心群母牛及后备公牛选育,贮制和冻精推广;支持辽宁绒山羊和豁眼鹅等良种保种繁育;支持中华蜂、西蜂保种及选育,并开展蜂群监测等工作。四是安排渔业良种资源保护与利用相关补助资金4803万元,支持实施渔业增殖放流,开展水产种质资源调查及水产种质基因库构建,推进渔业良种化建设工程等。五是对玉米、水稻制种保险保费给予80%补贴,进一步增强我省制种行业抗风险能力,稳定三大主粮种子供给,促进制种行业长期可持续发展。六是安排省财政农作物种质资源系统调查资金20万元,支持全省农作物种质资源系统调查工作。
2.金融管理服务情况。一是采取召开全省金融机构座谈会、签署合作备忘录等方式,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对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支持力度,支持保险机构加强农业保险服务。乐成省长亲自出席座谈会并讲话,王健常务副省长、立林副省长参加会议。二是采取常态化组织金融机构对接、调度项目融资需求等方式,向金融机构推介重点项目146个,推动银行机构精准对接“三农”领域资金需求,加大贷款投放力度。三是指导省农担公司聚焦服务“三农”主体,发挥支农惠农作用。截至2023年2月末,累计担保额280.8亿元,项目96360笔;在保余额121.6亿元,项目49135笔;担保业务覆盖全省(除大连市)13个市、83个县(市、区)、1015个乡镇(街道)。有效降低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门槛,直接节约融资成本14亿元。四是推进辽宁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为涉农主体提供融资撮合平台,融资平台已于2022年6月30日建设完成并上线运行。五是推动银行机构有针对性地加强“三农”等各领域新产品和服务开发,丰富金融供给,提高市场主体融资便利度和可得性。
3.金融监管保障情况。一是印发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通知,明确乡村振兴工作考核目标,从增加涉农金融供给、完成存贷比提升计划、拓展建档评级覆盖面、做好金融帮扶等四个方面提出具体工作要求。截止2022年末,辖内涉农贷款余额7343.08亿元,增速17.4%,普惠型涉农贷款余额1172.18亿元,增速12.55%,超过各项贷款增速11.51个百分点,整体完成监管目标。县域存贷比48.75%,同比提升3个百分点。县域农险已覆盖农林牧渔各领域,保险保障水平逐步提高。二是围绕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做好全产业链金融服务等6个方面提出14条具体措施,建立种业企业融资需求库,指导银行保险机构加强与种业企业对接合作,探索开展存货和订单质押、应收账款质押、知识产权质押等贷款业务,推动金融服务覆盖上游育种、中游生产、下游应用等产业链各环节,努力实现全省种业企业贷款余额和户数持续较快增长,助力辽宁种业振兴。
(三)培育产业主体情况
2022年,继续推进辽宁东亚种业有限公司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建设(其中中央财政投资1000万元),公司纳入国家种业企业阵型,成为全国14家玉米补短板阵型企业之一;另有8家水产种业企业进入国家种业企业阵型。省财政安排800万元资金,用于实施玉米育繁推一体化发展能力提升项目,择优安排3家玉米种子企业实施项目建设。省财政安排150万元资金,用于实施优质水稻品种和猪品种选育与推广后补助项目,5个稻品种、1个猪品种享受补助政策。印发2批典型实质性产学研联盟名单,下达2批辽宁省揭榜挂帅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印发金融支持种业发展的若干举措的通知,提出金融支持种业企业发展若干措施。
(四)推进种业创新情况
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科技任务,及时出台《种业科技创新实施方案》,明确聚焦玉米、水稻、大豆等保障国家安全战略的粮食作物品种,以及甜樱桃、辽育白牛、河蟹等辽宁特色品种,共16个研究方向作为“十四五”期间新品种培育攻关目标。启动了辽宁省种质创新藏粮于技专项计划,以重大项目为牵引,聚焦玉米、水稻、大豆、设施蔬菜4个领域,建立了“科技创新团队+种业企业”育繁推一体化创新联合体,组织沈阳农业大学、省农科院等15家科研机构协同攻关种源创制等关键技术。依托辽宁东亚种业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大学、辽宁省农科院、河南省农科院等3家省内外科研单位共同重组创建了“玉米生物育种全国重点实验室”。其中辽宁省农业科学院共开展124种动植物育种工作,30个新品种通过国家品种登记,22个品种通过辽宁省品种审定,15个花卉品种通过国际登录,6个品种获新品种权,9个农作物品种实现使用权转让转化。优质高产常规粳稻新品种辽粳419被农业农村部推介为“2022年粮油生产主导品种”,盐粳476获首届(沈阳)优质稻品种食味品鉴金奖。
(五)优化发展环境情况
制定印发了《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2023年全省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的通知》(辽农办农发〔2022〕134号)、《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春季农作物种子监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辽农办农发〔2022〕31号),7单位、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保护种业知识产权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营造种业振兴良好环境的指导意见》等,并组织实施,圆满完成年度监管任务。全省农业农村部门以保护种业知识产权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为重点,深入开展种业监管工作。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20462人次,检查各类种业生产经营企业、门店和基地9728个次,抽取样品10810个;立案202件(其中侵权案件2件),办结201件(其中侵权案件1件),涉案金额179.39万元,罚款238.17万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7件,涉案金额102.53万元。
二、下步工作打算
针对您提出的关于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建设种业强省的建议,我厅会同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农科院等有关部门、单位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全力做好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建设种业强省的各项工作。
一是加强对种业振兴的组织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种业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农业农村部、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深入实施《辽宁省种业振兴行动实施方案》,督促指导各地进一步健全体系、完善队伍,扎实有效推进种业振兴各项工作。
二是加大财政金融的支持力度。积极筹措资金,支持推进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种业振兴,筑牢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和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种业根基。持续加大涉农信贷投放力度,充分发挥地方金融组织服务功能,深度优化涉农金融服务,大力支持种业振兴行动。
三是着力培育有核心竞争力的产业主体。以推进种业企业育繁推一体化发展为目标,大力实施种业企业扶优行动,支持国家阵型种业企业与综合实力较强种业企业做大做强,扶持优势特色种业企业做专做精,实现种业企业育种创新主体地位,推进种业产学研融合发展。
四是加强种业科技创新。创建辽宁省种业创新研究院,推动建设作物分子生物育种重点实验室,打造现代种业科技创新平台。推进产业技术研究院与协同创新中心建设,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继续实施种质创新藏粮于技专项计划,围绕高粱、花生等粮油作物及海参、海胆、小浆果等特色品种开展种源创制关键技术攻关。
五是优化种业振兴发展环境。认真贯彻落实7单位、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保护种业知识产权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营造种业振兴良好环境的指导意见》,深入开展种业执法年活动,严厉打击侵犯品种权、生产经营假冒伪劣种子、无证生产经营、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等违法违规行为,营造种业振兴发展良好环境。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