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关于加强我省农业科技服务供需对接的对策建议(第13010204号) 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02日
- 编辑:白其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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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农提〔2023〕91号
蒋立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农业科技服务供需对接的对策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近年来,我省以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为载体,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提升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履职能力。组织各级国家农技推广机构找准职能定位,围绕关键适用技术试验示范、动植物疫病监测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服务、农业防灾减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等,履行好公益性服务职责。推动基层推广机构改善条件、完善手段、提升能力,保证综合设置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等机构有专门岗位和专门人员履职尽责。加强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及推广机构对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和人员的指导管理和统筹安排,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
(二)提升基层农技人员队伍素质。强化顶层设计,加强培训规划制定、课程模块设置和师资库建设等方面组织管理,按照省级重点班和普通班、市级普通班、县级培训班三个层次,采取异地研修、集中办班和现场实训等方式,对农技人员开展分层分类分批培训,增强了培训实效,提高了基层农技人员综合服务能力。2022年,组织编制内基层农技人员连续不少于5天脱产业务培训2905人,其中,省级组织基层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培训325人(种植业217人、畜牧业108人)、普通班培训288人(农机193人、水产95人);市级组织普通班培训2292人(种植业1490人、畜牧业802人)。同时,支持有条件地区出台相关政策,吸引高素质人才进入农技推广队伍。完善农技人员绩效评价机制,推动收入分配与绩效评价相挂钩。鼓励农技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技术增值服务并合理取酬。
(三)创新农技推广服务机制。去年建设长期稳定农业科技示范基地267个,遴选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12991个,组织遴选推介发布年度农业主推技术88项、示范推广优质绿色高效技术模式24项,进一步构建了“专家+农技人员+示范基地+示范主体+辐射带动户”的链式推广服务模式,加快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全省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达到95%以上,促进了全省农业主导优势特色产业发展。
(四)加快农技推广信息化建设。通过组织农技推广服务信息化建设培训班、结合农技人员培训和项目绩效抽评、考评等时机进行宣传和培训,提高了农技推广服务信息化水平,广大农技人员和专家通过手机APP、微信、短视频、直播平台等方式,在线开展业务培训、问题解答、咨询指导、互动交流、技术普及等农技服务。截止目前全省农技人员上线率100%、示范主体上线率95.96%,发布日志量86.5万条、上报农情量21.8万条、回答量56.5万次,上报工作动态4932篇,经农业农村部审核通过3524篇。
(五)强化农技推广服务绩效考评。全面建立农技推广补助项目绩效管理制度,优化考评指标体系,进一步加大信息化绩效管理力度,继续采取项目县自评、市考评、省抽评的方式进行,实现项目绩效管理全过程覆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将继续列入农业农村部2022年专项工作延伸绩效管理实施范围,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继续作为2022年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农业农村部依托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对年度任务基本信息、实施情况、取得成效等实行线上“全覆盖”动态考评。各市、县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创新绩效管理方法,构建以农技推广服务实效、服务对象满意度等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要将考核结果与工作补助和绩效奖励挂钩,奖励先进,督促后进,避免平均发放,充分调动广大农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二、加强农业科技服务
省农科院围绕我省农业产业发展要求和农民技术需求,开展科技工作定向定位和学科规范与建设工作,深化农业科技服务,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实施重大成果培育计划,科技服务有效供给源头抓起。以实施重大科技成果培育计划为目标,强化应用基础及应用技术研究,选育一批优质、高产的优良品种,研发一批适宜规模化、机械化、智能化、标准化、可持续的关键技术,扩大科技成果的源头供给。
(二)深入开展科技成果示范推广,实现科研成果落地转化。2019年以来,设立乡村振兴科技支撑和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引领专项,聚焦“一圈一带两区”区域发展格局,重点打造辽东生态经济区农旅融合等8个现代农业示范区;设立31个乡村振兴科技引领示范村(镇)和10个引领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特色种植、现代渔业、生态文旅等科技强镇。
(三)持续推进院地科技共建,促进区域农业产业升级发展。针对不同区域资源禀赋和农业科技需求,持续深化与阜新、铁岭、抚顺等10个市开展科技共建工作,采取选派科技副职、首席专家、专家团队、共建市级农科院和核心示范基地等方式,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全方位科技服务,助力打造农业强县,为辽宁省各地补齐县域经济短板、抬高高质量发展底板提供科技支撑。
(四)创新产研融合模式,助力涉农企业品牌创建。围绕重点产业基地,与企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深度合作,创新产研融合模式,探索产研市场化利益联结机制。2019年以来,持续为百家农事企业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技术支持。打造“菜根堂碱地柿子”“大石桥大红袍李子”等108个特色农产品品牌。授权了60家院扶持企业和基地无偿使用院标识。
(五)加强省市层级联动,构建“省农科院+”科技服务体系。2022年,组织开展与各市农科院(所)科技服务合作,积极落实“辽宁省农业科技创新及产业化联盟”建设部署,构建具有辽宁特色的“省农科院+”科技服务体系。与抚顺市、铁岭市、辽阳市、锦州市、丹东市5家市级农科院(所)共建省、市农科院协作模式特色示范基地19个,示范面积4950亩,联合市级农科院(所)17名专家共同组建讲师团,联合开展科技服务46次。开展现场及线上技术培训31次。省市农科院(所)层级联动实现了全省农业科技服务“一盘棋”,完善了以省农科院为主体的科技服务示范网络,全面提升了辽宁农业科技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推进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
我省高度重视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印发了《辽宁省关于加强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辽科发〔2021〕47号),加强统筹推进,全力抓好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支持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支持农业科技服务公司、专业服务组织、科技服务能力较强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社会化服务组织探索“技物结合”“技术托管”等服务模式,开展农业科技服务。引导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通过建立“田间学校”等方式开展先进技术试验示范。支持各地建设一批技术水平高、辐射带动能力强、服务效果好的星级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引领带动作用。2021年,被农业农村部评为星级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9个。
(二)加强农业科技服务市场化建设。2021年,我省在阜蒙、铁岭、喀左三县及北票丰田农机专业合作社、昌图阳宇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辽宁万盈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组织开展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工作。在《关于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工作措施》(辽农办合发〔2022〕43号)明确:“支持科研人员带资金、技术与社会化服务组织合作,推广应用农业最新科技成果。”铁岭县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高标准农田建设和黑土地保护等项目标准,强化服务过程指导和服务效果评估;昌图县阳宇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与中国科学院生态所、辽宁省农科院玉米所等密切合作,研发应用二比空、宽窄行等适宜秸秆还田保护性耕作的密植技术。通过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带动更多小农户等农业主体成为农业科技服务的生力军。
(三)创新农业科技服务供需主体利益联结机制。在省农业农村厅指导下,辽宁省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战略联盟于2022年7月组建成立。联盟发起成员76个,涵盖14个市、39个县(市、区),不仅有专业服务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还包括农资供销企业、金融机构、科研院所、服务中心等组织。联盟成立以来,秉承着“服务惠农,携手共进”的原则,搭建供需信息平台,畅通信息交换渠道;通过技术培训,召开先进农资、农机装备对接会,助推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应用;通过建立统一采购平台,导入金融资源等一系列举措,不断深化交流,推动共同发展。
(四)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加强与企业的技术合作。省科技厅推进高校和科研院所开放农业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协同创新中心等科研平台资源,优化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农业产业技术研究院布局,为我省科技服务的理论支撑和信息共享提供保障。加快新技术、定制技术的开发和转化,通过引导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共建实质性产学研联盟、“揭榜挂帅”等方式,按照企业需求确定研发任务,以利益联结机制为纽带,即研即推、边创边推,开展全方位、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科技服务。
四、加强相关政策支持
(一)省委编办结合事业单位改革“后半篇文章”工作,指导市县两级调整理顺农业农村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体制:一是将市县农业技术推广等事业单位重新调整为农业农村部门所属,并综合设置,为农业农村部门提供包括农业技术推广等方面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二是将原乡镇(街道)将上收到县级管理的农技、农经等事业单位,全部划归乡镇(街道)所属、综合设置,并明确在农业技术推广、农村经济管理等领域设置综合性岗位,配备与工作职责相匹配的专、兼职人员。
(二)省财政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加强我省农业科技服务相关工作。一是统筹省科技专项等资金,支持选派农业科技人员开展科技特派行动,对接农户等农业经营主体实际需求,为全省县区提供科技创新和新品种新技术示范、产研合作、科技培训等服务,促进农业科技扩大应用,提高科技推广服务效率。二是2022年,省财政筹措下达资金0.62亿元,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对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给予物化补助,全面提升农业技术人员能力。三是筹措下达资金2亿元,支持创建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重点用于提升规模生产基地标准化水平,推进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市场品牌体系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以及培育壮大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四是筹措下达资金1.6亿元,支持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园,重点用于建设智慧农业和科技创新平台,以及县域规模种养基础设施,完善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农产品认证与品牌培育。五是筹措下达资金0.15亿元,支持创建农业产业强镇,重点用于发展镇域主导产业关键领域、薄弱环节,提升种养基地、加工物流等设施装备水平,促进主导产业转型升级。
(三)我厅为加强我省农业科技服务供需对接,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向精深化、科技化发展,向食品制造业延伸产业链。省委、省政府已经作出战略规划,要求全省每一个农业大县都要建设一个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加快推动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同时,省财政每年安排3亿元资金支持农产品深加工发展,给予农产品加工企业生产性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贴息;给予农产品加工企业购置安装先进加工设备资金30%补助,最高500万元;给予新认定的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50万元和1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给予新建或已建农产品加工集聚区择优2000万元基础设施项目补助,形成了一揽子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十四五”以来,我省共支持了25个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每个给予2000万元的省财政资金补助。支持了禾丰食品、华美畜禽、汇福粮油、益海嘉里、安井食品等一批粮油、畜禽产业链重点企业的生产性固定资产贷款、先进加工设备项目,推动企业开展技改项目,提升农产品加工企业整体技术水平。
(四)省人社厅出台相关政策,加强农业科技推广人才队伍建设。一是畅通高层次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对于农业科技推广事业单位招聘博士和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等急需、紧缺人才的,可采取考核方式,随时发布招聘公告、随时办理人员聘用。鼓励农业科技推广事业单位按规定组团到“双一流”高校等,通过考核方式现场签约聘用新毕业的博士和急需、紧缺专业硕士毕业生,助力引进更多高层次人才和团队。二是指导帮助自行开展公开招聘。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指导农业科技推广事业单位自行制定人才公开招聘方案、编制招聘计划、设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自主组织实施公开招聘的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确定拟聘用人员等工作。三是提高基层岗位吸引力。结合农业科技推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际,适当放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年龄、学历和专业等条件要求,允许拿出一定数量岗位面向本市县或周边市县户籍人员(生源)、退役士兵进行招聘,并可根据需要适当降低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四是实行岗位分级分类管理。统筹优化农业科技推广单位“管理岗”“专业技术岗”“工勤技能岗”三类岗位设置工作。支持和鼓励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合理进行岗位设置,搭建高层次专业引才平台,拓展高水平人才成长空间。五是落实职称评审倾斜政策。对于长期在县乡及以下农业农村一线和各类涉农企业从事技术推广服务工作,符合条件的可申报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职称,畅通基层农业技术人员成长成才通道。突出评价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重点评价农业技术人员在技术推广等方面的工作实绩,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可将新理念、新技术、新品种、新工艺的推广和应用情况,对农民开展培训情况以及参与农业农村管理服务情况等作为评审的依据。 六是落实薪酬激励待遇。我省农业科技推广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可采取多种方式自主分配,可根据不同岗位职责要求,自主设立体现农业科技推广行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的薪酬项目,充分发挥各项目的保障和激励作用。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省委编办将继续为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提供支持保障。
(二)我厅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基层农技推广体系要稳定队伍、提升素质、回归主业,强化公益性服务功能”等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确保全省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重大任务,以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为主线,强化农技推广机构公益性职责履行,构建以农技推广机构为基础,市场化科技服务力量为骨干,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等广泛参与,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融合发展、专业服务和综合服务协同推进的农技推广体系,大力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强的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
(三)省科技厅将进一步指导联盟充分发挥示范带动、沟通协调、桥梁纽带作用,促进农资供销企业、金融机构、科研院所的深度合作。推动我省农业科技服务更上一个新台阶。
(四)省财政厅将密切配合省直有关部门,持续关注我省农业科技服务发展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筹措资金,为提升我省科技服务水平,助力现代农业发展提供财政保障。
(五)省农科院立足为乡村振兴发挥科技支撑作用的职责定位,坚持一手抓创新,一手抓服务“三农”,全面做好科技服务工作;深入实施科技成果示范推广;持续推进院地科技共建;实施科技帮扶示范引领;深入推进科企合作;加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