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21日
  • 编辑: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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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省乡村振兴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大决策部署及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的安排要求,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增强公开时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认真落实重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部署

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26个国家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的部署要求,指导试点县喀左县完成我省扶贫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编制工作。在此基础上制定《辽宁省扶贫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并对全省乡村振兴系统做好扶贫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提出要求。

(二)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在局机关网站“辽宁省乡村振兴”网开设“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明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公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和申请方式。 

一是公开重大政策和工作。将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政策措施进行公开。二是公开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安排。重点是2021年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在网上进行公开。三是公开机关经费。主动向社会公开我局机关经费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支出等情况。四是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结果。积极组织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答复工作,并将办理结果通过辽宁省乡村振兴网主动向社会进行全文公开。

(三)开展政策宣传解读

积极运用媒体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主动协调辽宁日报、辽宁广播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及时报道解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畅通媒体采访渠道,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通过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主动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通过局机关电子屏、“辽宁乡村振兴”微信公众号积极开展“5.15政务公开日”主题宣传活动,开展政策咨询等,进一步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工作。在“辽宁省乡村振兴”网站开设“12317”热线和“意见征集”模块,搭建与网民互动交流的工作平台,收集网民对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建议和问题,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制发件数

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由于部门职能的调整变动,公开的信息内容与范围还不够完整。二是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还不够完善及时,质量还不够高。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是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能力,确保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的主线,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方式方法,充分利用“辽宁省乡村振兴”网站、“辽宁乡村振兴”微信公众号、各类媒体,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公开涉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点、热点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辽宁省乡村振兴局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