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乡村振兴局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发布时间:2022年02月16日
  • 编辑: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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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乡村振兴局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 

  建设情况的报告 

  省乡村振兴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确保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决策部署落地见效。2021年是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落实年”,省乡村振兴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中央部署及省委有关文件,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际,把法治建设重点任务落到实处。 

  一、加强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组织领导 

  省乡村振兴局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结合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际,通过深入学习,推动入脑入心,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1.全面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省委依法治省办印发的《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方案》(辽法办发〔2021〕1号)要求,有序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法治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省乡村振兴局党组理论学习计划,以中心组、全局干部和各支部学习等模式掀起学习热潮。真正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学习落实,为开展此项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为保证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对法律知识学习和普及活动的管理,确保学习宣传工作取得实效,制定《普法学法主要内容和学习计划》,使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理念进一步深化,全省乡村振兴系统尊法守法观念明显增强、业务工作规范性明显提高。在局机关内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史学习教育和各党支部“三会一课”重点学习内容,进一步落实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理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基础。 

  2.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落实。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辽宁省贯彻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 实施细则》,不断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明确普法学习的重要意义,促进了我局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为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二、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 

  省乡村振兴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总要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化对依法行政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把依法行政贯穿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各个环节,创建法治机关,努力提高机关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用法治建设的成果促进乡村振兴战略举措的落实。 

  1.严格落实《辽宁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出台省乡村振兴局《党组议事规则》,加强党组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民主化,进一步明确议事范围,规范议事和决策程序,加强责任监督,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局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 

  2.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按照《辽宁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办法》和省乡村振兴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明审查范围、严格审查程序、严把审查质量。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制度,所有出台文件均由开发指导处(政策法规处)负责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凡是涉及公众重大利益的决策,或是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都认真广泛听取法制部门和基层群众、社会各界意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3.重视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21年,省乡村振兴局按照“谁制定、谁实施、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配合省政府办公厅、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工作,涉及我局的文件共计28个,其中拟保留的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1个,拟废止的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13个,拟废止的省政府非规范性文件1个,建议保留的联合发文文件13个。 

  4.高度重视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工作。聘请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两名资深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为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法律支持;协助我局处理和应对机关法律事务;为我局提出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可行性研究、风险预测及规避风险的合法建议;为全省乡村振兴系统工作人员进行法律常识教育培训。并将法律服务向农村延伸,切实解决农村法治建设薄弱的实际问题。 

  5.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把辽宁省乡村振兴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为法治宣传工作阵地,在辽宁省乡村振兴局网站法制宣传专栏中定期发布更新扶贫与乡村振兴政策法规施行的相关信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省乡村振兴局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开我省乡村振兴信息和法规文件。 

  6.健全信访接访工作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坚持依法信访,充分利用监督举报平台和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加强对群众进行各项巩固脱贫成果及乡村振兴政策措施宣传,受理转办群众对巩固脱贫成果工作的意见建议、投诉咨询,督导各地区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工作。12317监督举报平台本年度共受理信访事项906件,包括咨询902件、投诉4件全部办结,群众满意率达到100%。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年度共受理投诉事项12件,全部答复办结,群众满意率达到100%。 

  三、落实普法重点工作,建立应对突发事件机制 

  按照“谁主管谁普法”的责任分工,制定《省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按照普法项目和内容要求,将普法责任细化分工至各处室,明确普法任务、普法举措、普法内容、重点对象、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按照普法责任制清单,编制了普法学法计划,使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理念进一步深化,全省乡村振兴系统尊法守法观念明显增强、业务工作规范性明显提高。 

  1.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和《民法典》。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组织开展宪法宣传等活动,细化各项活动内容,组织开展宪法知识学习,为机关工作人员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读本和宪法宣传挂图,利用局机关大屏幕滚动宣传宪法知识。邀请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律师开展《民法典有关法律知识分享》专题讲座,结合大量实例,对民法典涉及的总则部分以及物权、合同、人格权、侵权责任等篇章进行宣讲,使宣传教育融入日常工作中,增强法律意识和对民法典的认知感。12月1日,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和职工开展一次“宪法知识考试”,并将考试成绩报至省直机关工委进行备案。 

  2.建立以法治方式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机制。省乡村振兴局建立了完善新冠肺炎疫情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及乡村振兴影响分析应对机制,统计汇总各地复工复产进展情况。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疫情防控工作,针对农村疫情防控工作特点,联合卓政律师事务所为脱贫地区和脱贫户的疫情防控提供法律知识指导。 

  四、丰富普法形式,创新普法手段 

  1.我局坚持向本系统及乡村延伸,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指导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为17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提供法律咨询与普法宣传服务。 

  2.长期开展法律知识讲座活动。指导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选派党员律师在重点帮扶县(区)开展宪法知识、民法典知识、信息公开、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等法律知识讲座。 

  3.发挥党员律师调解工作站作用。组织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借鉴“枫桥”经验,遴选一批“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党员骨干律师,针对基层干部群众面对面开展法律纠纷调解活动。 

  4.持续开展法律热线服务。组织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面向重点帮扶地区设立法律服务热线,为需要帮扶的群众开展法律咨询服务。 

  5.充分利用新媒体提升普法成效。采取多种方式,运用多种载体,全方位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宣传单、宣传手册、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等宣传方式进行普法宣传,确保党员干部和农民群众以直观、便捷的方式了解法律法规。 

  省乡村振兴局 

  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