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农业农村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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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处室,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 

  现将《辽宁省农业农村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2630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省政府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2年政府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政公领发20221号)精神,结合我厅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快转办政务公开职能,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深入落实国务院及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重点围绕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提高政策公开质量、夯实公开工作基础等方面深化政务公开,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推动我厅职能转变、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撑,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重点任务 

  (一)以政务公开助推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1.加强推进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信息公开。聚焦改造省级“老字号”、深度开发“原字号”、培育壮大“新字号”,围绕做大做强农业产业集群、大力发展数字农业、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公开相关政策举措、工作动态、实际成效等信息。(责任单位:乡村产业处、种植业管理处、畜牧产业发展处、渔业渔政管理局、种业管理处、兽药饲料处、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处) 

  2.加强涉及扩大有效投资信息公开。集中公开扩大有效投资相关规划、政策及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和重要改革创新举措。密切关注重大建设项目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聚焦农业农村基础设施补短板等重点领域,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和政策咨询服务。(责任单位:农业供给侧机构性改革处、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 

  3.加强助企纾困信息公开。加大受疫情影响重的涉农企业、合作社等帮扶政策公开力度,在厅官网开设专栏,发布相关政策措施、工作动态。(责任单位:乡村产业处、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 

  4.推进行政执法和市场监管信息公开。根据机构改革后的新职能,及时调整完善行政执法权责清单,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重点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围绕事中事后监管,实行阳光执法。(责任单位:法规处、监管局) 

  5.加强农业环保领域信息公开。围绕持续开展大气污染治理攻坚、加快治理黑臭水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辽河流域和渤海辽宁段综合整治、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城市垃圾分类处置等方面,进一步做好生态环境信息公开。(责任单位:科教处) 

  6.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每周发布粮食、蔬菜、畜水、水果、农资等市场价格监测分析信息,收购旺季时每五日发布主产区收购进度信息,每月发布玉米、大豆、水稻等农产品供需情况分析。对涉及种子、农药、化肥、饲料、兽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综合监管和执法检查的信息,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加大法规政策、改革、发展规划、乡村产业发展、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农业合作经济、畜牧兽医、农田建设等重点业务领域信息主动公开力度。通过政府网站、编印操作手册、组织专题培训、驻村干部讲解等发布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农业补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农民工返乡创业等惠农政策措施解读信息。(责任单位: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种植业处、乡村产业发展处、合作经济指导处等) 

  7.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围绕放管服改革新任务新举措,着力做好实施减税降费、证照分离改革、农业农村建设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企业注销办理流程、压减行政许可、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清理规范基层各类涉企乱收费项目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加快建立信用承诺、信息公示为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持续加强双随机、一公开,推动检查处置结果全部按时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开。(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 

  8.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及时公开互联网+政务服务有关政策的落实情况及阶段性成果。推进政务服务资源与数据资源整合,配合省有关部门推进辽宁省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做好农业农村线上业务咨询、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切实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公开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并实时更新、动态调整、扩大网上办事范围,推动更多事项在网上办理,实现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让群众办事更便捷。结合机构改革职责调整变化,及时梳理并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进一步优化农业农村厅政务服务实体办事大厅一站式功能,加快实现一个窗口一次办理。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健康。结合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工作,积极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不交充分材料。(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处) 

  (二)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1.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建立健全动态更新机制,高质量发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方便社会工作全面了解各项制度规定,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更好发挥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成果,为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编制权责情况提供基本依据。(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 

  2.主动做好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牵头起草部门应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解读材料应注重运用图表图解、专题访谈等更加直观的形式展示。(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 

  3.深入实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起草、谁提出,谁审查、谁办理的原则,起草部门应明确公文公开属性,未明确公开属性的材料不得履行发文程序,不予公开的要说明理由。办公室认为公开属性建议不符合规定的,应商起草部门重新确定。坚持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一事一审的原则,未经审查和批准,不得公开政府信息。重点审查政府信息是够涉及不应公开的内容,做出是否公开、以何种方式公开的决定。(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 

  4.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高12316热线平台咨询服务水平,更好的解答有关农业农村改革措施、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发媒体和农民群众关注的政策问题。做好领导信箱群众来信、《人民网》网民留言以及12345平台群众诉求的收集、整理、转办、督办和回复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对带有倾向性、普遍性问题,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信件、留言诉求加强督促检查、审核把关,推动问题得到妥善解决。(责任单位:办公室、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5.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综合考虑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公开内容涉及社会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广泛知晓的,可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公开。公开内容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或者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在特定范围内公示的,要选择适当的公开方式,防止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或者泄露个人隐私、商业秘密。(责任单位:办公室、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三)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提升全省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督促各市指导所辖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积极协调本地政务公开部门,按照有关要求和调兵山市公开模式,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了涉农补贴政务公开专栏,并及时调度各乡镇,获取补贴结果信息,提升信息发布的数量与质量。2022年底前,全面完成全省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推广实施。(责任单位:办公室) 

  2.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围绕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三落实专项行动等重要工作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各处室按照职责分工,加大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力度。在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过程中,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了解利益相关方和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决策执行效果评估,及时调整完善,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通过政务网站、新闻媒体等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加大对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公开力度。探索建立群众意见反馈互动机制和公示平台管理维护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 

  3.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按照财政部门有关要求,重点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等情况。除涉密信息外,部门预决算支出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责任单位:计划财务处) 

  (四)做优做强公共平台 

  1.推进农业门户网站优质规范发展。加强农业门户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继续做好农业门户网站整合、完善和行业网站集约化管理等工作,建立完善农业门户网站内容运维管理机制,加强政务公开专栏改版升级,强化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板块建设,充分体现五公开要求。(责任单位:办公室、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2.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理顺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做好开设整合、内容保障、监督管理等工作。推进整体协同、响应迅速的政务新媒体体系建设,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农业农村门户网站的协调联动、融合发展、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责任单位:办公室、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3.配合做好政府公报电子版。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后,要及时报送省政府公报室,由政府公报统一刊登,配合省政府公报室做好政府公报电子版,实现电子版与纸质版同步发行。(责任单位:办公室、法规处) 

  (五)强化工作指导监督 

  1.加强组织领导。各处室、单位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理顺和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切实履行职责,主要负责人要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此项工作在省综合考评中占4%,要发挥监督机制,发挥刚性约束作用,办公室积极督促各处室、单位信息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2.严格落实落实主体责任。落实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在发布增大政策的同时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主动解疑释惑,积极引导舆论,有效管理预期。充分评估政策本身可能带来的各种影响,以及时机和形势可能产生的附加作用,避免发生误解误读。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前瞻性做好引导工作,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3.认真做好工作落实。对照本要点提出的重点任务,梳理形成工作台账,明确贵任主体和时限要求,逐项推动落实。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未完成的要督促整改。要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