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 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02日
  • 编辑:农业厅办公室信息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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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农办农发〔2019397

 

机关各处室,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根据辽宁省政府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9年政府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政公领发20191号)文件要求,根据厅领导指示要求,制定了《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19725

 

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政府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9年政府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政公领发20191号)精神,结合我厅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推动我厅职能转变、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强化政府公开制度建设

1.推进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进一步推进农业农村优先发展重大决策预公开,凡涉及农业农村公共利益和农民权益的重大事项,以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大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以外,要在决策7个工作日前通过省农业农村厅官方网站或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并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见附件)。着力提高农业农村政策预调微调透明度,出台和调整相关政策要加强与市场主体的沟通,建立健全相关涉农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主动向涉农企业家和行业协会商会问计求策,增强科学性连续性。(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

2.主动做好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牵头起草部门应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解读材料应注重运用图表图解、专题访谈等更加直观的形式展示。

围绕2019年全省农业农村工作要求和主要预期目标,坚持农业农村工作稳中求进,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以稳定粮食生产、农业结构调整、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基层设施建设、乡村治理以及深化农村改革等为重点,围绕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产品价格信息、耕地轮作休耕、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春耕生产、种业发展、畜牧业生产、渔业生产、重大动植物疫病等,全面、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确保政策内涵透明、信号清晰,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

3.深入实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起草、谁提出,谁审查、谁办理的原则,起草部门应明确公文公开属性,未明确公开属性的材料不得履行发文程序,不予公开的要说明理由。办公室认为公开属性建议不符合规定的,应商起草部门重新确定。坚持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一事一审的原则,未经审查和批准,不得公开政府信息。重点审查政府信息是够涉及不应公开的内容,做出是否公开、以何种方式公开的决定。(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

4.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强化舆情回应意识,坚持将政务舆情回应作为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的重要环节,落实政务舆情回应的主体责任。对所出台的重要农业农村改革措施、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发媒体和农民群众关注的政策文件,牵头处室要认真做好舆情风险研判,做好应对处置预案。完善与宣传、网信、公安、通信管理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联系。

做好领导信箱群众来信、《人民网》网民留言以及8890群众诉求的收集、整理、转办、督办和回复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对带有倾向性、普遍性问题,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信件、留言诉求加强督促检查、审核把关,推动问题得到妥善解决。(责任单位:办公室)

(二)推进决策执行结果公开

5.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围绕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等重要工作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各处室按照职责分工,加大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力度。在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过程中,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了解利益相关方和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决策执行效果评估,及时调整完善,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通过政务网站、新闻媒体等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加大对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公开力度。探索建立群众意见反馈互动机制和公示平台管理维护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

6.推进行政执法和市场监管信息公开。根据机构改革后的新职能,及时调整完善行政执法权责清单,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重点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围绕事中事后监管,实行阳光执法。(责任单位:法规处、监管局)

(三)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7.加强环保领域信息公开。围绕持续开展大气污染治理攻坚、加快治理黑臭水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辽河流域和渤海辽宁段综合整治、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城市垃圾分类处置等方面,进一步做好生态环境信息公开。(责任单位:环保组)

8.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每周发布粮食、蔬菜、畜水、水果、农资等市场价格监测分析信息,收购旺季时每五日发布主产区收购进度信息,每月发布玉米、大豆、水稻等农产品供需情况分析。对涉及种子、农药、化肥、饲料、兽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综合监管和执法检查的信息,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加大法规政策、改革、发展规划、乡村产业发展、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农业合作经济、畜牧兽医、农田建设等重点业务领域信息主动公开力度。通过政府网站、编印操作手册、组织专题培训、驻村干部讲解等发布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农业补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农民工返乡创业等惠农政策措施解读信息。(责任单位: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种植业处、乡村产业发展处、合作经济指导处等)

9.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按照财政部门有关要求,重点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等情况。除涉密信息外,部门预决算支出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责任单位:计划财务处)

10.推进机构职责信息公开。依法公开我厅三定规定,以及领导分工和办公地址、时间、联系方式。同时,及时制定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责任单位:办公室)

(四)深化推进政务服务工作

11.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围绕放管服改革新任务新举措,着力做好实施减税降费、证照分离改革、农业农村建设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企业注销办理流程、压减行政许可、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清理规范基层各类涉企乱收费项目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加快建立信用承诺、信息公示为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持续加强双随机、一公开,推动检查处置结果全部按时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开。(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处)

12.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及时公开互联网+政务服务有关政策的落实情况及阶段性成果。推进政务服务资源与数据资源整合,配合省有关部门推进辽宁省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做好农业农村线上业务咨询、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切实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公开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并实时更新、动态调整、扩大网上办事范围,推动更多事项在网上办理,实现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让群众办事更便捷。结合机构改革职责调整变化,及时梳理并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进一步优化农业农村厅政务服务实体办事大厅一站式功能,加快实现一个窗口一次办理。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健康。结合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工作,积极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不交充分材料。(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处)

配合省有关部门做好政务服务热线清理整合工作,推动8890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12316热线电话接听工作,做好涉农政务信息咨询、业务办理等服务工作。(责任单位:办公室、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五)做优做强公共平台

13.推进农业门户网站优质规范发展。加强农业门户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和省相关文件要求,继续做好农业门户网站整合、完善和行业网站集约化管理等工作,建立完善农业门户网站内容运维管理机制,加强政务公开专栏改版升级,强化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板块建设,充分体现五公开要求。(责任单位: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14.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理顺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做好开设整合、内容保障、监督管理等工作。推进整体协同、响应迅速的政务新媒体体系建设,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农业农村门户网站的协调联动、融合发展、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责任单位:办公室、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15.配合做好政府公报电子版。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后,要及时报送省政府公报室,由政府公报统一刊登,配合省政府公报室做好政府公报电子版,实现电子版与纸质版同步发行。(责任单位:办公室、法规处)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处室、单位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理顺和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切实履行职责,主要负责人要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此项工作在省综合考评中占4%,要发挥监督机制,发挥刚性约束作用,办公室积极督促各处室、单位信息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二)抓好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于2019515日已正式实施。要及时组织学习宣传,以印发宣传册、制作宣传展板、召开专题学习交流会议等方式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准确理解掌握相关规定,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 

(三)强化基础工作。规范落实行政机关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建立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台账,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底数清晰,并做好与公文管理系统和合法性审核管理信息平台的衔接,并配合省信息公开办做好辽宁省依申请公开平台建设,并做好涉农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

 

附件:辽宁省农业农村厅政策性文件征求意见审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