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辽宁省委农办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辽宁省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函

  •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17日
  • 编辑:农业厅办公室信息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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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农领办〔20206 

省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按照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会议要求,现将《辽宁省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给你们。《方案》中明确了牵头责任单位,其他有关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配合牵头责任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各市、沈抚新区要细化责任分工,列出时间表,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要求,以疫情防控为切入点,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中共辽宁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主动公开)  

  

  辽宁省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020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之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补上全面小康三农领域的突出短板,具有特殊重要意义。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疫情防控为切入点,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和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会议精神,对标对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按照《辽宁省千村美丽、万村整洁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0年)》和《辽宁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要求,以千村美丽、万村整洁行动为总抓手,立足补上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重点围绕一类县和美丽示范村建设,突出抓好农村厕所革命,统筹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和生活污水处理,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提升农民群众满足感和获得感。 

  一、稳步实施农村厕所革命,提高农民群众满意度和认可度 

  一是实施分类推进。坚持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稳步推进原则。科学合理调整进度计划,有序推进2019年度改厕任务,6月底前全面完成市级验收,8月底完成省级核验。启动实施2020年计划任务,重点推进基础条件好的一类县和美丽示范村无害化卫生户厕建设,年底前,一类县基本完成无害化改厕任务;稳步推进二类县农村户厕建设; 试点推进三类县,在试点示范成熟后再进行推广。继续鼓励有条件的村整村推进。(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 

  二是抓好建设和管护。坚持科学选型,选准改厕模式,适应东北地区气候特点,切合农村生活实际。严格把好农村改厕质量环节,确保质量第一,进度服从质量。引导企事业单位开展农村户厕改造、旅游厕所相关地方标准的研制工作,对于有立项需求的,优先安排立项。开展农村户厕改造、旅游厕所相关标准的宣贯和实施。进一步强化改厕产品质量监管,制定有效的产品准入办法,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严禁推广使用。抓好工程监理和完工验收,加强和规范档案管理。加快运维体系建设,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运维体系建设,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就地就近开展粪污资源化利用。(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 

  三是开展问题排查。组织各地开展回头看,围绕改厕产品使用效果、化粪池越冬性能等重点问题对已建成的农村户厕进行集中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强化检查指导,继续组织开展巡回指导掌握工程进度,及时发现问题,指导督促整改。认真总结推广成熟技术和先进经验,深入查找问题,坚决防止赶工期、赶进度,出现农户用不了、用不久、不好用问题,真正让农民群众满意。(省农业农村厅) 

  二、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建立健全垃圾处置体系 

  一是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提质、扩面。对未实施分类的行政村要加大宣传力度,推广易学易用、易记易分、操作简便、容易推行的分类方法,采取适当物质和精神奖励激励村民积极参与。对已实施分类的村庄要在此基础上加快配齐分类设施,确保分类体系完整,创新分类方法,提高分类精度,进一步提升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水平。积极推广抚顺新宾县五指分类法和辽阳灯塔市堆沤站经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二是进一步强化保洁员职责。加强对保洁人员培训,明确、细化保洁员工作职责,制定保洁员绩效考核办法,推进保洁员绩效考核工作,建立一支人员稳定、职责明确、业务熟练的保洁员队伍,使村庄保洁行动能够良性循环。(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三是加快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建设。充分利用省级补助资金、发放地债、本级政府财政适当投入等多种方式保障垃圾填埋场和垃圾中转站的建设。可利用原有填埋场地进行改建扩建,采取移动式中转站等方式推进项目进度。各地要按照建成一个投入使用一个的原则实施建设,不得出现烂尾工程。推进县乡垃圾填埋场向周边乡镇开放,充分利用已建成的城市垃圾焚烧场。2020年底前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基本覆盖所有行政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四是强化垃圾处置体系常态化运行。加大财政投入,争取各方面资金参与处置体系运行。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支持条件成熟地区采取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参与农村生活垃圾处置。加大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运行各个环节特别是终端的考核力度,确保收集的垃圾都能得到有效处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五是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各地要提前部署整治工作,制定整治工作时间表,倒排工期,确保2020年底前完成存量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加大城镇垃圾违法违规向农村转移的监督和查处力度,防止新增数量。对整治完成的要做好移交和后续管理,明确管理责任主体,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六是深入推进垃圾围坝整治。印发做好垃圾围坝整治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水库拉网式自查、复查。将围坝垃圾的清理纳入水库维修养护工作内容。建立垃圾围坝整治督导问责长效机制,对公众举报或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考核扣分和约谈整改等,并与库管员年度考核挂钩。(省水利厅) 

  三、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提升污水处理能力 

  一是持续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结合美丽示范村创建与农村改厕,做好环境综合治理统筹与衔接,2020计划完成280个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与150套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主体设施建设任务。污水处理设施项目要优先在美丽示范村实施,具备条件的,就近纳入城镇污水处理管网。鼓励采用成本低、能耗低、易维护、高效的污水处理技术及设备,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省生态环境厅) 

  二是开展环境综合治理成效评估工作。2016 年以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开展成效评估。在深入调查、现场检查、实效评估基础上编写自查自评报告,建立健全综合整治项目档案。提升质量与效益,全面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等各项治理工程,对标对表查缺补漏、填平补齐,确保到202010%以上的行政村实现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省生态环境厅) 

  三是强化规划引领。开展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按照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治理原则,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各市要加强规划统筹,强化规划衔接,合理确定规划目标任务、科学选择污水治理模式,做好资金安排与服务保障,确保规划修编工作顺利开展,为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奠定基础。(省生态环境厅) 

  四是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与治理试点示范。以县级行政区为基本单元,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为重点,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形成全市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清单。每市至少选择一个县为示范县,编制黑臭水体治理方案,加快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省生态环境厅) 

  五是开展农村水系统综合整治试点。印发《辽宁省2020年河长制工作考核细则》,组织开展河长制考核,开展河湖督查暗访督查。通过竞争性立项的方式确定纳入国家试点地区,指导试点县按照国家试点要求编制实施方案,从源头到河口,突出生态治理、系统治理,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水美乡村提供支撑。(省水利厅) 

  四、大力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提高综合利用水平 

  一是加快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快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建设。落实养殖场治理主体责任,推动建设、完善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装备。指导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典型方式的研究推广应用。完善养殖场直联直报平台信息,加强统筹协调,及时准确填报,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跟踪监测等有关任务。以大型规模养殖场为重点,推行粪污处理和粪肥利用台账管理。积极推行种养结合,拓宽粪肥利用渠道,大力推广堆(沤)肥、固液混合发酵等经济高效的利用方式,推动畜禽粪污就地就近全量肥料化利用,大力发展各种类型的粪污处理利用社会化服务组织,建立市场化运营机制。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省农业农村厅) 

  二是积极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围绕202014个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突出我省秸秆打捆直燃、秸秆还田、膨化饲料等特色利用技术应用,推广一批秸秆收、储、运、用典型模式,建立秸秆利用长效机制,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7%。推进农村清洁能源开发利用,积极发展生物天然气,推动生物质能开发利用向供热供气转型升级,积极稳妥做好清洁取暖工作。(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 

  三是开展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加快培育秸秆收储运社会化服务组织,引进秸秆规模加工企业进行兴建,或组织专业合作组织、种植大户、农村经纪人选择交通条件便利,秸秆产量较大的乡镇,采取市场化运作的方式,领建秸秆储存规范化场所,配备秸秆收储运专业化装备,逐步形成商品化秸秆收储和供应能力,实现秸秆收储运的专业化和市场化,促进秸秆后续利用。(省农业农村厅) 

  五、持续开展村庄清洁和美化亮化行动,夯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 

  一是分类推进村庄清洁行动。推进三清一改村庄清洁行动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持续化,结合本地实际和经济发展水平,持续开展春季、秋冬季专项行动,分类推进村庄清洁工作。美丽示范村要重点引导群众转变生产生活方式,进一步抓好村庄美化、绿化工作,将整治成果与产业发展相结合,激发内在动力。整洁村要巩固现有整治成果,由表及里,查漏补缺、全面提升。整治动作不大的村庄,要抓紧学习、借鉴其他地区经验,进一步发动群众,向先进地区看齐。(省农业农村厅) 

  二是抓好村庄清洁美化系列活动开展。深入实施乡村振兴巾帼行动。组织创建美丽示范庭院,实施流动管理,推动庭院整洁促进村容村貌美化。开展晒晒我家小院子线上展示活动,展示一批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美丽庭院,扩大美丽示范庭院影响力。聚焦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推进美丽中国·青春行动为总揽,深化拓展保护母亲河行动,以传播绿色理念、倡导绿色生活方式为切入,广泛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和环保实践活动,整合工作资源,动员广大青少年踊跃投身美丽中国建设。(省妇联、团省委) 

  三是强化村庄绿化和森林乡村创建。加强村庄绿化质量管理工作,确保绿化成效。组织技术指导组,实行分片包点、深入绿化现场,全面加强技术指导。全面加强调度和督导工作,植树绿化期间实行旬调度工作制,及时掌握各地绿化进展情况。加强乡村绿化宣传和技术指导,组织各地开展森林乡村创建活动,强化乡村自然生态风貌和田园特色保护,提升森林氛围,增强森林防护功能,发展涉林产业,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年底前完成评价选荐国家森林乡村500个以上。(省林草局) 

  四是完善健全村规民约。推动各地落实《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实施意见》,6月底前,全省普遍制定或修订村规民约,切实发挥村规民约在加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等村级事务管理中的引导和约束作用。(省民政厅) 

  六、加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补上农村基础设施短板 

  一是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实施补短板、提服务、降成本、强养护、保安全、促振兴、创示范七大任务,全面推广县乡村三级路长制,不断完善专群结合的养护运行机制。加速农村路网提档升级,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建设标准,推进通自然村(组)路建设,支持有建设需求的128个美丽示范村实施新改建工程263公里。2020年完成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5500公里。(省交通运输厅) 

  二是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落实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完成省政府提出的年内解决70万人供水安全问题。继续推进解决硝酸盐超标项目实施,进一步复核项目建设内容、投资及受益范围,优化整合本年度巩固提升项目,组织项目实施。(省水利厅) 

三是强化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2020年,全省新建村文化广场880个,以村文化广场建设为抓手,推进全省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资源整合,提升全省农村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的效能,为基层群众提供优质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省文化和旅游厅) 

  四是大力推进农房建设试点。有序推进鞍山市海城市、抚顺市抚顺县、盘锦市大洼区等农房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总结和推广农房建设管理新模式。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尝试推广钢结构装配式农房建设。大力宣传《农村居民房屋建设标准图集》,推进示范引导。总结和推广我省设计经验,引导设计下乡工作有序开展。指导设市城市公布一批历史建筑、申报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街区。督导各地建立历史文化保护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布、巡查、退出机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五是推进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全省各县(市)和涉农区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编制全面完成,试点建成一批示范性公墓。改变农村殡葬陈规陋习,倡导新风尚,逐步构建服务便捷的农村安葬服务体系,有效保障农村群众基本安葬需求。(省民政厅) 

  七、统筹推进千村美丽、万村整洁行动,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有序实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和分工配合。充分发挥省委农办牵头抓总作用,做好统筹协调、沟通联络等各项工作。定期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以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现场会、推进会、调度会,研究工作推进、安排任务落实。各相关部门根据业务职能,分工合作、密切配合,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大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分类县建设,完成2019656个美丽示范村验收,全力抓好各项重点目标任务落实,2020年年底前全省建成1000个以上省级美丽示范村。(省委农办、省千村美丽万村整洁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是扎实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印发《2020年全省国土空间规划工作要点》,压茬推进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结合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优化村庄分类及布局。对于村庄规划,要求履行地方责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编好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全面推进我省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争取2020年底基本实现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村庄规划应及时纳入信息平台,做到成熟一个、纳入一个,切实提高村庄规划管理信息化水平。(省自然资源厅) 

  三是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利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整县推进项目,各项目县要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认真总结有效经验和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因地制宜推广成熟工作路径、适宜技术路线和有效建管模式,以点带面推动全省农村人居环境逐步改善。(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 

  四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根据省委、省政府《辽宁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辽委办发〔201867号)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在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的前提下,集中资金支持以农村公路、村内道路、美丽乡村、农村户厕改造、农村垃圾污水收集处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为主要内容的项目实施,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省财政厅) 

  五是加大科技支撑力度。聚焦我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需求,组织实施省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积极争取国家相关研发专项支持,重点开展农村厕所改造、农村污水粪污一体化处理、农林废弃物综合利用、村镇建筑环境和建筑安全等关键技术研发,继续实施好我省承担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绿色宜居村镇技术创新重点专项相关研发任务,构建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技术体系,提升我省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水平。(省科技厅) 

  六是做好督导暗访和定期通报。建立村监督员工作机制,每村选配好3名监督员,充分发挥村监督员作用,明确监督信息报送渠道,做好信息收集汇总。省千万行动领导小组每季度组织1次联合督导,每月开展1次暗访。结合监督反馈信息和督导暗访情况,每月进行1次通报。(省农业农村厅) 

  七是加大宣传发动和培训指导力度。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媒体、海报条幅等多渠道,积极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加强学生卫生健康教育、文明如厕教育,努力实现动员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不断提升村民开展人居环境整治的知晓度、参与度,充分发挥农民群众参与环境整治的主体作用。积极组织开展户厕建设、垃圾治理、污水处理、秸秆利用以及村监督员等培训,及时总结推广典型技术和模式。通过一事一议、事前竞争、事后奖补等方式,引导农民筹资筹劳,不断激发群众主动性和创造性。(省农业农村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