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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15 21:2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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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定义表单数据农村集体成员身份确认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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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计划经济的产物,但是随机社会发展其之前的差异基本就没有了,户籍改革后更是抹平差异。计划经济变成了市场经济,但是计划经济的产物,生活在农村非农业户口人群确成了无人管的弱势群体。作为90后的我,生在农村,长在农村,出了户口本那几个字,我跟别的同龄人没有区别,跟他们一起上同样小学,同样初中,我的户口就在农村,从小参与劳动生产,成年后参加村民选举,结果始终不属于农村集体成员,这是为什么,单凭一个户口本就可以认定是集体成员吗。那些从小就在城市里长大生活的就凭一个户口本就可以农村集体成员吗

处理时间

2020-03-13 00:03:00

回复信息
回复内容
尊敬的付长硕: 您关于农村集体成员身份确认问题的诉求收悉。现就集体成员身份确认问题答复如下: 按照中央及省有关文件规定集体成员身份认定要“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对集体经济发展的贡献等因素,协调平衡新老户、婚嫁妇女、新生人口、现役军人、大中专学生等各方利益,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 村集体成员身份认定主要包含成立成员界定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摸底调查、制定认定办法、三榜公布、建立成员档案等环节,工作推进过程中要严格履行民主程序,在县(市)区成员身份界定指导意见基础上结合实际,按照“一村一策”的原则,制定本村认定方案,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实现集体成员身份应确尽确。 基于您的诉求信息不够详细,我厅无法准确判断您提出的集体成员身份认定存在的问题。建议您联系乡镇、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准确全面反映个人情况,以便开展下一步工作。 感谢您多年来对辽宁农村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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