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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节前水产品质量安全省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总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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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节日的相继来临,我省养殖水产品进入集中上市期和消费旺季。省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总队认真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秋、国庆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农办质〔2024〕15号)和《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关于做好水产品集中上市前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农渔养便函〔2024〕32号)的相关要求,总队水产与苗种执法支队对我省多地即将销售水产品的养殖生产场家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

  检查中执法支队出动执法人员23人次,执法车辆4辆次,检查养殖生产场家56家,集中检查地区为沈阳、鞍山、丹东、铁岭、抚顺、辽阳;重点检查品种为淡水鱼、冷水鱼、对虾、海蜇、贝类;主要检查用药记录、水产养殖用投入品存放及使用情况,并开展规范用药知识普及宣传。检查中对29家养殖生产场家的水产品进行取样检测,检测项目主要为呋喃唑酮、呋喃西林、氯霉素、孔雀石绿及喹诺酮等。经检测,检测结果全部合格。

  国庆节后总队水产与苗种执法支队将继续强化执法检查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持续保障我省上市水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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