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10/9 下午5:47:46 星期六
持续高压排查 督促问题整改——省大连渔政执法队开展春季渔业安全生产指导检查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27日 

【关闭窗口】

【打印文章】

【字体:

为贯彻落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两会”期间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行动的通知》和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关于开展渔业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行动的通知》等要求和工作部署,2023年3月12日至4月26日,辽宁省大连渔政执法队持续对大连和营口地区开展了3轮共7次春季渔业安全指导检查。

本期安全指导检查,省大连渔政执法队共抽调包括省渔港监督执法队和省渔船检验执法队在内的执法人员25人次,执法车辆7台次,行程3000余公里,采取“现场巡港督查、现场登检渔船、调取台账资料”等方式,对大连和营口地区15座渔港、3个自然港湾进行检查,共登检渔船458艘。

检查组针对渔船的安全设备、配员、管理制度落实、应急反应、身份核查5个重点内容,认真排查各地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共查出渔船安全问题105项、渔港安全隐患1处(渔港内7艘沉船严重影响航行安全)和其他诸如编队生产和进出港报告落实不好、渔船配员不足、渔船证书过期、北斗私拆涉嫌套号、渔船涉嫌私自加装设备、私自改变作业类型、渔船普查系统未及时录入等问题,立即形成问题清单和督查建议,全部反馈至属地管理部门并明确整改时限、跟踪整改。对于发现的重大违法违规线索,及时发送督办函2份,涉案渔船3艘,要求属地执法机构依法调查处理。同时,检查组利用渔船渔港检查的契机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共发放制止越界捕捞、渔业生产安全和禁渔区规定等宣传材料1000份,并以我省近期发生的多起海上安全事故作为典型案例,对渔船民开展以案释法宣传教育。

下一步,省大连渔政执法队将严格按照省厅和总队关于海洋伏季休渔和渔业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继续加大辖区渔船渔港指导检查力度,对已往发现的渔业安全问题持续跟踪落实整改,做到真督真查真跟踪,真正形成闭环管理,督促地方做好渔船渔港管理工作,促进渔业生产秩序和渔业安全管理持续向好。


网站地图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 and Rural Affairs of LiaoNing Province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 邮编:110001 电话:024-23448867 | 辽ICP备18016972号 |

政府网站标识码:2100000008

辽公网安备 210102020005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