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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举办新畜牧法宣贯培训班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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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做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推动法律全面有效实施,强化畜牧业安全生产,增强全省畜牧管理和从业者的法治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筑牢畜牧业生产的“双线”(法律红线、道德底线) ,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5月10日,省农业农村厅在沈阳市组织举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宣贯培训班。

省农业农村厅畜牧产业发展处、兽药饲料处、种业管理处负责同志介绍了畜牧法修订背景,结合自己业务职责,从畜禽养殖、种畜禽生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畜禽屠宰等方面逐条分析解读新修订畜牧法的主要内容,对畜牧法宣贯工作提出要求。

下一步,全省将广泛组织开展《畜牧法》宣传贯彻,通过培训、讲座、研讨等方式,向各级畜牧兽医工作人员开展系统培训,切实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对从事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利用、畜禽饲养、经营、屠宰、运输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宣传教育,引导生产经营主体依法从事畜牧业生产经营活动,切实增强法律意识,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依法履行各项法定职责,认真落实各项制度措施,建立健全现代畜禽养殖体系,大力发展规模化、标准化和智能化养殖,促进种养结合和农牧循环、绿色发展,保障畜禽产品供给和质量安全,保护和合理利用畜禽遗传资源,振兴畜禽种业,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省农业农村厅畜牧产业发展处、兽药饲料处、种业管理处相关同志,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相关同志各市农业农村局畜牧科(处)负责同志,相关企业代表等40余人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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