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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县联动,持续推动转港渔船驻在监管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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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 按照《辽宁省渔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六大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今年春节过后,从正月初六开始,营口市县两级渔业执法部门派出工作组,赴山东石岛、江苏射阳对转港渔船开展驻在式监管。

  工作组严格按照《辽宁省渔业安全执法检查清单》要求,开展渔船出航登船检查工作。对于不适航渔船严格落实清单管理,责令整改,坚决不允许出海作业。截至目前,共检查营口籍渔船301艘次,查出隐患(问题)渔船28艘次,下达停航通知13艘次,立整立改 15艘。本周,市、县渔业执法机构又增派人员,增加检查频次,强化驻在监管力度。

  3月4日,省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总队驻石岛办、营口市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队、鲅鱼圈区海洋渔业局在石岛蚧口渔港、海成渔港联合开展登船检查,检查渔船4艘,查出2艘渔船存在船检证书过期等安全隐患,均责令停航整改,并逐级通报至山东渔业执法部门。

  全国“两会”期间,营口市、县两级渔业行政执法部门将持续实施驻在监管,对渔船出航必登检,确保“两会”及春季渔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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