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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地区疫情防控,辽宁出台若干举措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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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农村地区疫情防控面临春节将至人群大规模流动带来的挑战,为保障辽宁全省广大农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坚决打赢农村地区疫情防控这场硬仗。辽宁省农村疫情防控专班联合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共青团辽宁省委员会、辽宁省妇女联合会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作用加强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若干措施》。一起来看看具体内容。

  一、推动五级书记抓农村地区疫情防控责任落实到位

  贯彻落实市抓调度、县乡村抓落实的要求,建立健全五级书记抓农村地区疫情防控的责任体系和工作体系,切实把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村到户。市级党委和政府要履行好上下衔接、域内协调职责,发挥好以市带县作用,做好域内农村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安排、督促检查工作。县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把疫情防控的重点放在农村地区,优化配置各类资源要素、组织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做好医疗物资供应、资源配置、重点人群防控等相关工作。乡镇、村是农村地区疫情防控的第一道关口,要协同做好政策宣传、健康教育、疫苗接种、重点人群健康调查监测、感染者居家治疗照护、购药送药等服务保障等工作。

  二、组建防控服务队伍,做好疫情防控重点工作

  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在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村党组织书记负总责,村“两委”负责统筹组织建立村级防控服务队伍,组成成员包括村“两委”成员、村组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大学生村官、党员、共青团员、村医、乡村动物防疫人员、民警、社会工作者等,广泛动员返乡务工人员、大中专院校学生等作为志愿者加入村级防控服务队伍,冲在一线、深入村屯,点对点联系到户、到人,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地应加强村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强化公共卫生委员会机制、队伍和能力建设,推动提高村公共卫生工作的规范化、体系化、社会化水平。不断完善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拓宽人才来源渠道,落实薪酬及社会保障待遇,做好关心关爱,强化自治队伍,提高社区工作者能力水平。指导村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用,充分利用村民委员会同居民靠的近、贴得紧的优势,通过管理网格掌握辖区居民信息,了解居民需求,加强社区服务。各级妇联组织要积极动员巾帼志愿者及妇联执委,发挥农村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带动家庭成员同心抗疫,共克时艰,筑牢疫情防控的最小单元。构建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面向广大家庭,发扬邻里和睦、守望相助的传统美德,共享共济药品,参与志愿服务,关心关爱身边的“一老一小”和特殊困难家庭,开展多种形式的关爱帮扶工作,帮助生活困难农村妇女和家庭渡过难关。协助当地做好重点人群的就医用药、心理健康和生活保障等服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三、组织开展重点人群筛查和精准服务

  要动态调整和完善农村地区重点人群健康状况台账,分级分类进行健康管理服务。对农村合并基础性疾病的65岁以上老年人、残疾人、孕产妇、孤寡老人和儿童等重点人员健康状况实行建档立卡、精准筛查。强化重点人群与家庭医生和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的密切联系,确保及时监测新冠病毒感染者症状,需要救治时能够及时就医转诊。建立重点人群包人包户联系人制度,动态监测跟踪其健康状况,如有团队,每个团队应至少指定1名医务人员提供专业指导。要加强组织动员,摸清辖区内60岁以上老年人疫苗接种情况,耐心说服引导未接种疫苗的老年人“应接尽接”。加快提升我省农村地区老年人疫苗接种率,夯实免疫屏障。加强春节期间返乡人员有关情况摸底调查,做到人数清、人头清、位置清、状况清。做好返乡人员健康提示和医疗服务,对于出现新冠病毒感染相关症状的,提示其尽可能减少与他人接触,并协助联系乡村医疗卫生人员提供必要的健康咨询、健康监测、抗原检测、用药指导等服务。

  要关注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农户,结合防返贫动态监测工作,组织动员干部和网格员进村入户,对脱贫户、监测对象感染新冠病毒情况进行细致周密排查。把因新冠病毒感染导致基础病加重、医疗费用支出增加等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农户及时识别为监测帮扶对象,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通过绿色通道先落实帮扶再完善手续。加强医疗健康帮扶,落实好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保障,做好门诊购药、住院治疗医疗保险理赔服务工作,防止因医疗费用过大导致返贫致贫。

  四、协助做好农村患者转诊衔接工作

  要指导乡镇党委和政府统筹做好区域转诊力量的优化调配,完善患者转诊机制,建立高效可靠的转诊体系。对于重症风险较高的感染者,要及时发现、及时转运,最大限度降低重症率、病亡率。对于长期卧床、行动不便、失能失智及孤寡老人等有非急危重症就诊需求的群众,要协助提供相应诊疗服务。要充分动员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多种力量,及时协助就医转诊,村级组织要千方百计帮助农民群众做好转诊工作。要建立重症患者转诊转运专班,扩充120转运能力和电话坐席,落实道路交通保障,确保急救电话24小时拨得通、有车派、出车响应时间较日常无明显延迟。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救护车配备,确保每个机构至少一辆,并接受120统一调度。要督促乡镇落实属地责任,设置专人专岗,通过组织引导辖区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志愿者个人车辆,组建非急救转运车队,公布24小时热线电话,保障普通患者转运需求。对于高龄合并基础性疾病等重症风险较高的感染者,一旦发现感染,要及时转诊至有诊疗能力的上级医院。对于基层首诊的重症患者,要迅速准确识别,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供氧,采取积极抢救措施,尽量维持患者生命体征平稳,在医护人员陪同下及时转诊。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确定专人负责转诊衔接,简化重症患者转诊流程,建立和畅通重症患者转诊绿色通道,提高转诊效率。

  五、协助做好农村地区医疗物资储备投放

  各级政府要加大在药品、人力、资金等方面对农村地区疫情防控的支持保障力度。各地以县(区)为单位统计辖区内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治疗相关药品、设备、医用防护物资及抗原检测试剂等需求情况,并组织集中采购,优先保障基层医疗机构需要。畅通农村物流配送渠道,满足疫情处置期间群众基本生活需求,保障农村生活必需品和防疫物资供应。县级要加强统筹调度,保证辖区内物资供应,药品、消毒剂、防疫物资等可用量应保持在2周以上。村“两委”组织摸清村民合理用药需求和防疫物资需要,上报乡镇党委政府,或通过村卫生室向乡镇卫生院报告。村民有用药和抗原检测等需求时,可通过乡镇党委政府在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或村“两委”设置的供应点适量购买或按规定领取。防疫物资紧缺时,及时向乡镇党委政府申请调配,优先发放给重点人群和困难人员。有条件的地区协调为农村地区有合并基础性疾病老年人、困境儿童、急缺基本药品的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发放免费健康包,积极配合做好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提倡邻里互助,共享富余的防疫物资和治疗药品。

  六、强化农村居民宣传教育引导

  各地要通过乡村广播、小喇叭、新媒体等方式,持续用农村居民看得到、听得懂、能理解的方式,采取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疫情防控最新政策要求和个人防护知识,做好抗原自测方法、居家用药指南等科普宣教。宣传倡导“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推动科学理性认识新冠病毒和疫苗接种,引导村民及时完成疫苗和加强免疫接种。乡镇党委政府统筹指导,结合群众意愿,倡导节庆文明新风,适当控制集市庙会、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聚集性活动规模和频次。村“两委”落实专人加强客流引导,提醒人员保持1米安全距离,坚持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尽量分散不扎堆。公共场所注意咳嗽礼仪,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感染者不去参加公共活动,重点人群减少参加公共活动,确需前往时应全程佩戴口罩。结合区域疫情形势,发挥村规民约、家风家教作用,倡导婚事、丧事从简,推进移风易俗。村“两委”安排专人现场巡查提醒,督促活动场所相关管理人员提前做好消杀,降低交叉感染风险,感染者尽量不前往。疫情严重时,取消或推迟婚礼,控制治丧规模,适当缩短活动时间。

  七、畅通信息沟通渠道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农村基层组织应及时将上级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关于农村地区疫情防控的部署和要求广泛告知村民。建立村“两委”与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协作和信息共享。设立紧急联系电话,收集群众投诉反映问题,尽快予以妥善回应和解决。村里能解决的,要点对点积极妥善解决;村里解决不了的,要及时报上级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解决,并向村民反馈处置情况。

  对群众来电和在信息平台提出的问题,各级相关部门要及时耐心解答,对于不实信息要及时予以澄清辟谣,打消群众疑虑。同时,密切关注部分群众的心理变化,及时加强思想引导、人文关怀和情绪疏解。

  八、统筹兼顾抓好疫情防控和农业生产活动

  要保障辽宁全省冬春农业生产和帮扶产业项目有效运行,强化防灾减灾措施落实,确保冬春蔬菜供应充足。建立“点对点”保供和应急配送机制,打通堵点保障农资供应,及早做好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及零配件等农业生产资料,粮油、蔬菜、水果、出栏畜禽、肉蛋奶、水产品等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的需求调度,对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运输车辆全面做好消毒消杀,确保农资顺利下乡,农产品顺利外运。

  要做好畜牧生产工作,积极帮助全省养殖场户纾困解难,畅通饲草料等物资、畜禽及产品运输渠道,维护畜牧业正常产销秩序。指导养殖户定期做好养殖场内道路、圈舍、饲喂工具及运输工具清洗消毒;加强人员卫生管理,保持圈舍空气流通,及时清除畜禽粪污。根据农户需求,协助组织做好仔畜雏禽及种畜禽供应、代养,以及饲料、兽药、疫苗等投入品及时供应,做好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情监测报告和免疫,及时收集村内病死畜禽并做无害化处理。全力做好冬春季重大动物疫病和布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

  九、加强对医护及基层工作人员的关心关爱

  要充分发挥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关心关爱抗疫医护人员、基层工作人员、村(社区)工作者、志愿者、基层公安干警等一线工作人员及家属,保持队伍稳定和持续战斗力。对于在重症危重症患者病区和缓冲病房重症监护床位、发热门诊(诊室)和缓冲病房工作的一线医务人员,参与发热呼吸道症状患者及新冠病毒感染者诊疗工作的医务人员,为居家治疗的感染者提供健康监测和健康管理的医务人员,向基层下沉驻点、巡诊的医务人员以及其他接诊、救治工作负荷急剧增加的医务人员等应予以发放临时性工作补贴并核增一次性绩效工资,各级财政要给予一定支持。对参加防控与救治表现突出的、引领作用发挥明显的医疗卫生骨干人员,申报职称评审,经核准可相应放宽条件或破格申报。

  十、强化组织领导,改进工作作风

  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密切关注本地区农村疫情防控形势,建立健全快速动员响应机制,加强多方协同,增强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统筹协调作用,整合充实到村的各类防疫力量,引导群团组织发挥资源优势,确保基层党组织有力有效服务群众。注重发现和宣传推广科学精准防控的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

  扎实推动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地、到户到人。既要防止层层加码、一封了之,及时纠正封村断路等错误做法,也要防止不负责任、一放了之,抓实抓细服务保障,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让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把更多精力投入到疫情防控一线。

  来源:辽宁日报  记者 : 李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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