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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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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秋季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辽宁全省重大动物疫情形势保持稳定,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畜牧业健康发展,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决定在9月1日至10月15日期间,开展2023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工作,各地要确保强制免疫动物疫病的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平均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日前,辽宁省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下发《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工作的通知》,明确上述任务目标。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气候逐渐转冷,北方候鸟即将逐步南迁,带毒野鸟跨区域传播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风险增加,双节期间的活畜禽调运也可能进一步增加动物疫情发生风险,重大动物疫病在秋冬季可能进入高发期。因此,辽宁省要求各地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按照“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要求,切实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当”。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狂犬病实行强制免疫,除个别市外,普通牛羊布病实行强制免疫。规模养殖场程序化免疫,散养畜禽集中免疫与“月固定补免周”相结合。

为切实做好强制免疫,辽宁省要求各地要组织好疫苗供应,对疫苗冷库、冰箱等开展一次彻底检查,确保疫苗冷链系统正常运行。在集中免疫前,要对村防疫员、养殖场兽医人员、乡镇所工作人员等进行免疫技术培训,确保免疫操作人员掌握免疫程序、免疫剂量等要求。

持续抓好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各地要坚持疫情排查网格化管理,包村包场将责任落实到人,畅通疫情举报渠道,开展规模场入场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及时掌握疫情动态。要监督指导生产经营者增强防疫意识、健全防疫制度、配强防疫设施。各地要于10月31日前,重点针对养殖场户、屠宰场、无害化处理厂、活畜禽运输车辆等,组织开展一次大清洗、大消毒专项行动,及时消除疫情隐患,并加强生猪移动监管。

来源:辽宁日报  记者:李越

重点推进免疫效果评估和监测预警。免疫结束后,各地要及时开展免疫效果评估。同时不断强化动物卫生监督,并全面做好应急管理。

记者 : 李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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