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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全省农业系列职称评审答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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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农业农村局、有关市海洋与渔业局,大连市海洋发展局、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5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辽人社发〔20251号)和《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辽农人〔2025213号)要求,现就2025年全省农业系列职称评审答辩工作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参加人员

  通过初审的农业系列高级职称参评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时间地点与方式

  (一)时间:20251130日。

  (二)地点:辽宁工会大厦(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0号)3楼第3报告厅签到候考。

  (三)本次答辩分为上午、下午两个半场(具体场次见名单)。上午场签到时间为11307:50-8:208:20后禁止入场,8:30正式开始答辩;下午场签到时间为113012:50-13:2013:20后禁止入场,13:30正式开始答辩。个人答辩时间当日候考时明确。

  三、有关要求

  (一)各市(省直各单位)要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本市(本单位)答辩相关联络组织工作,及时通知参评人员按时参加答辩相关的各项活动。联络员名单(姓名,单位及职务,手机号)请于112811时前报省农业农村厅人事处(邮箱:lnnyzcps@163.com)。

  (二)请参加答辩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本通知复印件,准时签到候考,按要求参加答辩,未按时签到或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答辩,不再进行补考。参加答辩人员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如有冒名顶替等违反答辩纪律行为,当场取消参评资格。

  (三)答辩人员签到之后,请在指定位置候考,不得随意离场。如确需暂时离场,需经现场工作人员同意。接到答辩准备通知后,请按照指定方向前往答辩房间,不得中途擅自偏离路线、随意走动,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李玉杰 13889852973

                李亚男 18624063135

  

  附件:2025年农业系列职称评审答辩人员名单

  

  辽宁省高级农业技术职务 

  任职条件评审委员会 

  2025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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