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补齐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短板,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一步提升乡村宜居宜业水平,鞍山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近日印发《鞍山市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方案明确12项重点任务,围绕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等,全方位多层次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方案提出,到2025年,乡村建设实现新进步,美丽宜居村达300个。每年实施农村公路建设维修200公里,建制村等级公路通达率100%;农村自来水普及率稳步提升到88%;农村电网供电可靠率达99.9%;推动农产品冷链物流产业发展,将鞍山地区更多的优质农产品输送到全国;数字乡村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行政村5G通达率达80%;农村环境提升改善明显,建设符合农民实际需求的农村厕所,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基本实现全覆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50%;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显著加强,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为此,鞍山市将大力实施乡村规划编制行动工程、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农村防汛抗旱和供水保障工程、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工程、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工程、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提升行动工程、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行动工程、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行动工程12项乡村建设行动工程,强化政策支持和要素保障,建立专项任务责任制,实施项目化清单管理,优化项目实施流程,加大财政投入;完善农民参与机制,激发农民主动参与意愿,保障农民参与决策;大力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投入乡村建设,强化用地保障和人才技术支撑,确保《方案》顺利实施、取得成效。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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