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鞍山市海城市、台安县、岫岩县、千山区因存量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多、集体和农民共同意愿强烈,成功获批国家新一轮深化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实现鞍山市涉农县(市)区全覆盖。
为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进一步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鞍山市以落实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权能、形成竞争公平有序的市场配置机制和监督规则、有力保护市场交易主体权利为主线,坚持守住底线红线、审慎稳妥推进,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市场交易规则和服务监管体系。
未来鞍山市将进一步明确入市范围、土地用途、入市方式和程序、监管环节,稳慎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中交易。探索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科学规划和用途管制路径,盘活空闲、废弃和低效利用的存量集体建设用地,提高集体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激活农村土地资源要素,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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