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绿色食品证后监管,确保绿色食品质量安全和品牌信誉。2023年7月13-14日,葫芦岛市农业农村局安全科组织绿色食品检查员和监管员,对葫芦岛市连山区和兴城市3家绿色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年度检查工作。
根据《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和《绿色食品企业年度检查工作规范》规定,检查组一行对3家绿色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年检及绿色食品包装是否规范用标,有无违规添加剂、产地环境、购销合同等进行严格检查,同时要求企业务必严格按照绿色食品规章制度进行操作。
通过开展绿色食品企业年检工作,检查组对质量管理措施落实情况较好的企业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规范开展企业年检工作,有效加强对葫芦岛市绿色食品企业产品质量和标志使用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了绿色食品品牌的公信力和美誉度,保障了葫芦岛市绿色食品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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