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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三个坚持”助力旅顺口区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稳步推进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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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大连旅顺口区坚持以守住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为底线,围绕保障农民基本居住权、完善宅基地制度体系,探索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创新依法取得、节约利用、权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有序、管理规范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体系。

自2020年9月,旅顺口区被确定为全国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以来,旅顺口区委、区政府以中央《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为指引,全面落实“两完善、两健全、五探索”9项试点内容,基本形成了一套依法取得、节约利用、权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有序、管理规范的行之有效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为全国实施宅基地制度改革提供了旅顺实践经验。

一、坚持高位推动、部门联动、资金带动

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宅改试点工作,将此项改革列入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进行调度,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落实区街村三级领导包村制度,形成三级书记抓改革促振兴工作机制。区级落实“双组长”“双主任”制,成立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农业农村局与自然资源分局主要领导为办公室主任,涵盖22个职能部门的区级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专题会议132次。街道成立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为组长的工作专班,村级同步成立工作专班,集中力量协同推动改革。先后为基础数据调查、数字化平台建设、村庄规划等宅改工作投入资金2141万元,并为每个宅改试点村保障启动经费10万元。

二、坚持学习开路、基础铺路、制度引路

深刻领会宅改精神,全面保障改革方向。以高质量学习推动高起点改革。先后多次组队“走出去”,到江西余江、四川郫都等先行地区学习经验。以高频次培训带动高效率工作。先后在区、街、村三个层面组织开展宅基地改革培训68次,制作发放“宅改明白纸”“宅基地改革培训手册”“漫说宅改”等材料15000余份,确保了学习培训纵向到底,改革精神深入基层、深入人心。以高层次专家指导推动高质量实践。先后5次邀请国家宅基地制度改革专家、国家大数据中心基础调查验收专家等团队到旅顺口区开展专题调研指导,积极与沈阳农业大学建立合作,确保改革工作程序规范、措施严谨。

牢固夯实四个基础,全面保障改革起步。夯实基础数据信息平台基础。全区69个行政村中59个村有宅基地、10个村无宅基地,累计核实宅基地房屋26976宗、面积9531.07亩,建立起旅顺口区宅基地数字化管理信息系统,农户对宅基地及农房建设申请“网上可办”,实现宅基地可审批、可办理、可监管。夯实乡村规划基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村庄规划导则和“三区三线”等要求,综合布局村民住宅、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已编制完成16个村村庄规划,剩余53个村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正在加紧开展。同时,结合试点村产业特点,编制项目融资乡村振兴发展规划,为下一步实现市场化运行打好基础。夯实妥善处置历史遗留问题制度基础。按照时间节点分四个阶段明确分类处置办法,确保依法依规、稳妥有序推进各类问题逐步化解。夯实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基础。全面完成了房地一体地籍调查工作,细化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流程,对有房地一体变更登记需求的全部予以登记颁证,现已颁发房地一体不动产证5613宗。

注重制度闭环建设,保障改革分布有序稳慎推进。对标《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指引》,围绕“两完善、两健全、五探索”,先后出台区级改革政策18项、配套工作机制4项,制定村级实施办法8项,对宅基地村集体所有权职能、宅基地审批、监管机制、宅基地收益分配方式等都从制度层面进行了规范,真正实现宅基地能审批、能办证、能监管,可合作、可出租、可入股、可平移。尤其是围绕“五探索”,结合实际出台一系列创新性举措。如“以宅换房”实施办法,利用全区存量房腾退宅基地,既集约节约利用土地,解决了产业用地需求,又切实改善了农民居住条件;区委、区政府授权区属国有企业作为区乡村振兴项目实施主体,真正起到“变压器”作用。

三、坚持制度确权、管理赋权、产业活权

用制度确权,完善村集体所有权行使机制。强化村集体在宅基地管理等方面权能,69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颁发集体所有权证。试点村组建宅改理事会,吸纳了党员、小组长、村民代表等各类人员,激发了农民参与改革热情。探索资格权保障机制,对59个行政村登记建立了8.9万户资格权人台账。完善宅基地审批及监管流程,通过宅改工作推进,合理解决了多年来村民申请宅基地的问题,受理农村宅基地建房申请34宗,完成建房审批19宗,同时建立起村级“网格员”监管工作机制。深入探索有偿使用实现方式,针对“一户多宅”、非成员占用、超标准使用等多种情况,率先对非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占用宅基地征收有偿使用费,累计征收30.84万元。健全宅基地收益分配机制,村集体2022年实现宅改收益30.84万元,支出使用29.45万元,其中购置闲置宅基地支出15.05万元、农村公共设施建设支出14.4万元。

对管理赋权,探索使用权流转机制。规范宅基地使用权流转21宗,颁发流转登记证明1宗,实现村民财产性收入增加116.4万元,壮大村集体经济30.84万元。稳慎探索自愿退出机制,对村内闲置的宅基地实行有偿退出发展民宿产业,已自愿退出宅基地12户,村民获得补偿金额101万元。探索宅基地使用权抵押制度,创新推出三种抵押贷款模式(农户个人单体模式、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模式、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第三方合作模式),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供资金保障。

以产业活权,紧抓改革红利推动乡村振兴。结合全区资源禀赋和发展实际,对试点村逐村进行分类,明确宅改促振兴的典型示范村为两类一区“3+2+1”。点状改造类村3个:三涧堡街道袁家沟村、铁山街道对庄沟村、长城街道曹家地村,主要对村内零散闲置宅基地进行盘活,发展“民宿”“植物染”“手工艺品”等产业。区域整合类村2个:水师营街道小南村打造“宅改+研学+乡村振兴”项目,双岛湾街道张家村实施“宅改+片区开发”项目。集中平移区村1个:双岛湾街道艾子口村引导村民通过“平移”的方式,盘活村内存量资源,打造乡村旅游产业,实现乡村振兴发展。

探索破解单个村集体在乡村振兴中竞争力弱问题,区属国有企业恪守村集体保底、村民零风险、“联农富农”原则,发挥国有企业在投融资、项目建设、吸引央企资金和民企投资乡村振兴等方面的“变压器”作用。成立全省首家乡村振兴项目公司“大连市旅顺口区国投乡村振兴建设有限公司”,联合对庄沟村成立公司,进行项目融资并开展建设。投入500万元,改造村内闲置土地,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已盘活樱桃园70亩,部分闲置土地“变身”露营地展示区。以“见山”“隐庐”“望月”为主题,打造精品民宿,盘活3处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每户农户年增加收入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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