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2022年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地区工作方案的批复》(中农发〔2022〕4号),将丹东市振安区确定为全国27个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的县(市、区)之一,同意振安区组织实施村组延包试点工作。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政策要求,稳步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为全区乃至全市二轮土地到期延包全面推开夯实基础,振安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区委书记、区长任组长,分管区长任副组长,楼房镇党政一把手区直属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在全面深入调研摸底基础上,制定出台了《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方案》(丹安委发〔2022〕12号),确定在楼房镇楼房村的5个村民组开展延包试点。
目前,试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5个试点村民组全部完成土地承包情况摸底、电子建档以及基础信息核对工作,签字率达98%以上,较好地完成了阶段性工作任务。
一是细化举措,明确实施方案。区委区政府试点工作方案出台后,振安区农业农村局指导楼房镇、楼房村结合摸底情况和实际问题,细化制定了镇、村两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有针对化、多样化、全面化涵盖本次延包工作推进中涉及到的各种情况,确保实施方案的系统性和精准度。3月中旬,在省农业农村厅和市农业农村的指导下,经楼房村村民代表会议和5个村民组户代表会议,讨论通过了《楼房村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二是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议。为全面、准确、实时掌握试点地区实际情况,振安区农业农村局先后12次深入延包试点村镇进行实地调研及走访,同镇政府、村委会、村民组相关人员进行座谈交流、政策解读及纠纷调解,针对此项工作的具体开展的时间点,路线图进行明确和梳理。在传达区委、区政府工作指示和解读具体工作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听取楼房村委会及本次试点的5个村民组长的工作汇报,了解了目前试点村民组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实地走访,现场测量,针对性的提出解决方案。
三是深入摸底,梳理主要问题。重点梳理本次延包过程中存在的疑难问题,包括整户消亡、房屋土地流转、衍生人口、历史遗留等问题,以组为单位深入农户进行调查填表,对互换并地、共有人增减、死亡绝户、买卖土地、地块信息不准、土地征收征占等情况逐一梳理,做到精确到具体农户。经全面认真梳理,确认试点地区承包农户信息,核定了承包地面积等数据信息,为签订延包合同、换发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打下坚实基础。
四是逐户排查,精准解决问题。楼房镇政府基于土地确权成果数据,调取试点村民组全部土地承包合同,以户为单位,填写延包情况调查表。具体到承包共有人、承包地块数、合同总面积、存在问题名称等各个方面,由每户农户确认信息并签字,确保信息数据的客观性、透明性,问题呈现的全面性、真实性。同时,振安区农业农村局会同测绘公司,就楼房镇政府统计完成的延包明细表进行分析研判,明确了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通过与镇、村延包工作人员及试点村民组组长进行座谈,针对推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给予政策指导,讨论解决方案,进一步精确了延包数据;会同自然资源部门研究论证颁证流程、证明材料等相关事宜。9月18日起,按照“应签尽签”的原则,楼房村5个村民组延包农户陆续签署延包合同。
下一步,丹东市农业农村局将指导振安区按照实施方案,持续稳步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及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为全市延包工作的全面推开奠定基础。一是对修正完的数据同农户签订承包合同(纸质版和网签同时进行);二是会同自然资源部门进一步商讨确定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三是针对延包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通过个人协商,镇、村、组调解,仲裁调解等方式逐一化解,力争完成延包合同“应签尽签”。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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