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上午,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中央及省市委有关会议精神,对全系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进行安排部署。会议由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党组成员、机关各科负责人,局属单位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以及省委常委会会议暨省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市委常委会会议暨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对全系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党纪学习教育,多次就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提供了重要遵循,我们要深刻认识到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领会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抓好学习教育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推动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作出积极贡献。
会议强调,以本次会议为标志,全系统党纪学习教育正式启动,要切实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一是深化认识,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要通过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不断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突出重点,推动党纪学习教育深入开展。要将学习教育与“三农”工作紧密结合,聚焦乡村振兴领域资金管理、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等重点内容,完善监督防范制度机制,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条件,为奋力开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新局面提供坚强政治保障。三是强化措施,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效。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带头学习、带头遵守党的纪律,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抓紧抓实。坚决纠治乡村振兴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切实抓好精文简会,统筹规范督考工作,持续推进为基层减负,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三农”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 and Rural Affairs of LiaoNing Province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 邮编:110001 电话:024-23448867 | 辽ICP备18016972号 |
政府网站标识码:2100000008
辽公网安备 210102020005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