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丹东市振安区楼房镇楼房村被列为国家级二轮土地延包试点,涉及5个村民小组、322 户、人口1189人,延包面积1048亩,二轮承包到期日为2023年12月31日。目前已签订完成二轮延包合同319户,签订率99%,实现“应签尽签”。2025年1月18日,农业农村部聘请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振安区试点工作进行了全面评估,得到了专家组充分肯定。
一、坚持党建引领,加强组织领导
区委、区政府成立了“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区委书记、区长为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作为工作专班,负责制定方案、组织实施、工作指导、调处矛盾。楼房村延包工作小组,由村党总支依法选举产生,党总支书记牵头负责,保证了试点工作党建引领,党员带头,群众拥护,执行有力。试点期间,各级领导小组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指导和人财物保障。
二、科学设定流程,扎实稳妥推进
整个试点工作按照7个流程有序推进。一是建立工作专班,培训骨干队伍。二是开展舆论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三是开展调查摸底,做到精确无误。重点包括互换并地、共有人增减、死亡绝户、不规范流转土地、地块信息、土地征收征占等内容。四是制定并公示延包方案,形成广泛共识。《楼房村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经村民代表会议、组户代表会议一致通过,公示15天后,得到全体村民认可。五是逐户续签合同,维护农户权益。全村除死亡绝户的承包地收回以外,其他农户的承包权全部顺延。六是简化办证程序,实现足不出户。采取农户委托,工作人员代办的办法,减少了农户家庭成员到不动产交易中心拍照、签字、画押等繁琐手续。七是做好资料归档,完善确权数据,形成了有据可查的试点成果。
三、做好政策解释,及时化解矛盾
楼房村重点解决了3个问题。一是死亡绝户土地收回问题。一轮承包结束后,二轮延包基本未做大的调整。经过40多年的延续,不少农户(与子女分别签订家庭承包合同)死亡后土地交由其子女或直系亲属耕种,并在土地上进行了一定投入,如果简单强行收回,势必会引起新的矛盾和纠纷。楼房村因户制宜,对于能够依法收回的承包地,参照机动地管理或者经合法的民主议定程序,报镇(街)政府审核,经区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批,调整给新增人口或无地、少地户。不具备收回条件的,维持现状。二是非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买房带地问题。在延包过程中继续和原承包农户签订延包合同,原承包农户再与受让方签订流转协议,既保障了原承包农户的承包权,又保证了受让方的使用权。三是新增人口承包权益问题。因振安区人均土地资源少,大部分村没有机动地和可以用于新增人口分配的新增地源。对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相关条款规定,将新增人口列入承包合同和承包经营权证当中,使其承包权得到依法保护。
目前,振安区正在组织2024年、2025年二轮承包到期的12个行政村开展延包试点工作。其中,2024年年末到期的楼房镇孤山村,村级延包等工作已经完成,目前正待第三方测绘公司介入。2025年到期的11个村,有10个村延包方案基本制订完成,正在进行摸底调查。1个村正在制定延包方案。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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