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的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要求,推动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一步加大消费帮扶力度,有效扩展全市脱贫地区农产品销售规模,增加农民收入,朝阳市自2023年起创建形成《朝阳市消费帮扶产品名录》,并实行定时动态更新管理。截至2025年4月份,朝阳市已对《朝阳市消费帮扶产品名录》完成了上半年的动态更新工作,共有96家生产单位,177种消费帮扶产品纳入名录,其中朝阳小米、大凌河鸭蛋、杠头沟粉丝、塔城陈醋等优质农产品均名列其中。
《朝阳市消费帮扶产品名录》中的消费帮扶产品,严格按照消费帮扶产品申报条件、认定程序等要求审核收录,确保帮扶产品质量,并实行动态管理。
消费帮扶产品筛选:产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和企业自愿申请,由县级组织开展审核,自下而上做好消费帮扶产品筛选工作。产品申请单位应具备注册地为本地,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申请的产品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更要重点具有明确的联农带农机制,生产原料由农户尤其是脱贫群众和监测对象提供,或者产品生产、收购、加工、流通等环节能够有效带动脱贫群众和监测对象增收。申请单位向所在地县级乡村振兴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并承诺产品质量合格、价格合理,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监管和社会监督。
消费帮扶产品监管:产品名录实行动态管理,对新申报的符合条件的产品,审核通过后,按程序纳入消费帮扶产品名录;对已纳入的产品,若产品基本状况、联农带农情况等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纳入条件或出现问题已被核实的,按照“县级申报,市级审查”原则,将其清理出消费帮扶产品名录,并予以公告。
消费帮扶产品销售:遵循自愿原则,尊重市场规律,不搞行政摊派,不强迫命令,不下指标任务,不搞“一刀切”。 我市积极对接线上和线下销售平台,推进消费帮扶产品进入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等,鼓励引导机关单位及食堂选用消费帮扶产品,建立长期定向采购合作机制,引导干部职工自发购买消费帮扶产品。充分发挥对口帮扶、驻村帮扶作用,组织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以及帮扶干部积极购买或销售消费帮扶产品。开展 “万企兴万村”帮扶行动,广泛动员各级各类行业协会、商会等,采取“以购代捐” “以买代捐”等方式,带动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参与消费帮扶。
以消费帮扶行动为抓手,以销售脱贫地区产品为重点,拓宽脱贫户增收渠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将脱贫地区产品供应和市场需求直接联系起来,实现城市“菜篮子”“米袋子”有效供给,促进帮扶产业持续发展,激发全社会参与消费帮扶的积极性,构建帮扶长效机制。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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