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在考察辽宁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推动农村人居环境“镇头村”建设,进一步提升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体水平,鞍山市农业农村局蹄疾步稳,全力推进“镇头村”建设工作。
一是数量扩容,辐射更广。结合“镇头村”建设实际,以区划位置关键、人口密集、交通便捷、特色产业突出且人居环境优势较为明显的镇政府所在村为建设重点,优先在高速沿线、国省干道沿线精心筛选并集中力量打造“镇头村”。经过深入调研、反复论证,结合各地实际、突出各村特色,调整创建方案。“镇头村”创建数量从原计划的20个增加到38个,全力打造规模更大、辐射更广的建设格局。
二是细化标准,打造标杆。锚定“镇头村”建设目标,以环境优美、生活宜居、治理有效为建设方向,细化标准,以求实效,着力打造乡村振兴标杆。在环境优美方面,强化规划布局,注重整体风貌;坚持保护优先,彰显自然风光;做到因地制宜,打造田园景观;加强环境整治,村容干净整洁。在生活宜居方面,建设宜居农房,创建美丽庭院,街巷美化绿化,基础设施完备,管护机制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完善、服务便捷。在治理有效方面,强化党建引领,坚持共建共治;打造产业优势,实现强村富民;注重文化传承,培育文明乡风。
三是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坚持项目化推进、工程化实施。有效整合涉农资金,严格资金使用方向,谋划实施“五好两宜”和美乡村建设项目、“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项目、水库移民后期帮扶项目、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奖代补资金项目等建设项目,全市38个“镇头村”预计投入建设资金11911万元,计划于年底前完成有关项目建设任务。坚持典型引路、互促共进。4月10日,在岫岩县召开首次“镇头村”项目建设现场会,组织相关县区农业农村部门、镇街负责人现场学习典型经验,以“镇头村”建设为标杆,有效发挥其在整治农村人居环境、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提升乡村治理效能等方面的引领作用,为其他乡村提供可借鉴的成功经验与发展模式,以先进带后进,促进全域整体提升。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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