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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圆满完成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表层样点)省级验收工作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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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辽宁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验收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抚顺市7个县区开展自验并上交自验报告后,经市土壤普查办申请,辽宁省土壤普查办于2024年9月5-6日对抚顺市7个县区第三次土壤普查表层样点外业调查采样工作进行了省级验收。

会议由省土壤普查办主要负责同志主持。抚顺市农业农村局及各县区土壤普查办负责同志、各县区质检人员和承担表层样点外业调查采样工作第三方单位负责人参加了验收会议。验收小组由7位土肥专家组成,其中有来自沈阳农业大学、辽宁省农科院、省土壤普查办的5位国家级及省级专家,来自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的1位市级农技专家,以及1位县级农技专家。

验收会上,专家组以县为单位,在听取县级技术负责人工作汇报、审查文字资料的基础上,秉持着严肃、认真的态度,采取“集中审议+独立评分”的方式,依托土壤三普信息化工作平台,从每个县区随机抽查110个样点(含5个集体会商样点),对每个样点信息进行了逐项审查。最后专家组经过质询和讨论,充分肯定了抚顺市各县区在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表层样点外业调查采样工作中作出的努力,认为抚顺市7个县区提供的验收资料齐全,外业调查采样工作质量基本符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技术规范和质量控制要求, 均达到合格以上等级,顺利通过验收。

根据专家组提出的验收意见和建议,抚顺市土壤普查办将组织辖区内各县区土壤普查办及时进行全面整改,形成验收整改报告,为高质高效完成土壤普查任务打下夯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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