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土壤普查办[2022]5号
各市、沈抚示范区管委会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局):
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辽政发〔2022〕13号)精神,现将《辽宁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方案》予以印发。请各市按照有关要求,加强与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衔接,抓紧组建本地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职责、确定人员、落实经费、尽快运行。并于2022年8月15日前将市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报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戴继光,电话:024-23441221,传真:024-23441223
附件:辽宁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方案
辽宁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4日
附件
辽宁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方案
按照省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辽政发〔2022〕13号),我省成立了辽宁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农业农村厅,负责普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为有效推动土壤普查相关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办公室职责
辽宁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土壤三普办”)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职责如下:
(一)统筹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科研教育及技术推广等单位、社会第三方机构等共同开展土壤普查工作,及时解决普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二)统筹第三次土壤普查经费预算编报,统筹协调第三次土壤普查任务实施的政府采购等工作。
(三)组织制定全省第三次土壤普查规范性文件和相关制度,编制第三次土壤普查试点方案、实施方案和盐碱地普查方案,督促指导各地土壤普查的实施工作。
(四)负责组建省级决策咨询专家组和技术指导专家组,组织全省第三次土壤普查点位校核、技术指导、宣传培训、新闻报道、先进组织与个人表彰等工作。
(五)组织收集全省第三次土壤普查等基础材料。负责省级数据库、样品库建设,指导各地数据库、样品库建设。
(六)负责全省第三次土壤普查质量控制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质量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组织全省第三次土壤普查数据与成果的检查验收和汇总汇交,组织全省第三次土壤普查成果的发布与应用等。负责省级土壤普查基础资料归档、保存。
(七)负责筹备领导小组会议,督查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
(八)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办公室组织架构
(一)办公室组成
办公室成员包括领导小组副组长及成员单位相关部门。其中,领导小组副组长单位相关处级负责同志为办公室副主任,其他成员单位处级负责同志为办公室成员。办公室由如下单位组成:办公室主任单位为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副主任单位为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办公室成员单位为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统计局、省林业局、中科院沈阳生态所、省农科院和沈阳农业大学。
(二)办公室工作架构
办公室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工作模式。“集中”抽调人员组成3个工作组,分别为综合协调组、普查技术组、成果汇总组。各工作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1名,专职工作人员及相应支撑单位相关人员组成。抽调人员须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备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具备土壤学或农学学习工作背景,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且具有实际工作经验。抽调人员全脱产集中办公,不再负责原单位的工作。抽调时间为2022-2025年,原则上中途不换人。“分散”则由中科院沈阳生态所、省农科院、沈阳农业大学等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对所负责工作履责。
工作组组长、副组长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组工作,根据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安排工作计划、督促工作进度、检查实施情况、本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工作计划、负责处理组内工作。各工作组的具体职责如下。
1.综合协调组。负责组织协调“省土壤三普办”日常工作,负责有关文件起草、重要会议组织、文电处理、信息综合、宣传报道、人员管理、档案、保密等工作;负责统筹协调经费预算编报和政府招标采购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各地土壤普查进度,督查第三方机构工作情况;负责省级土壤普查基础资料归档、保存;协助其他组开展相应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普查技术组。负责组建省级决策咨询专家组和技术指导专家组,组织开展外业调查采样和内业测试化验在线和现场技术指导;组织开展技术培训;负责依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总规程和技术规范制定全省土壤普查操作规范;组织制定全省第三次土壤普查规范性文件和相关制度,负责编制第三次土壤普查试点方案、实施方案和盐碱地普查方案;负责土壤底图等基础资料的收集与分发;负责全省第三次土壤普查质量控制,制定样品制备流转、测试化验、数据审核质量控制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样品制备、保存与流转的质量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单点、单指标异常值审查和批量数据合理性审查;组织开展外业调查采样质量和内业测试化验质量监督检验抽查;协助其他组开展相应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成果汇总组。负责全省第三次土壤普查成果汇总汇交;负责省级数据库和样品库建设,指导各地数据库和样品库建设;联系、督促各地土壤普查成果上报、意见反馈和整改工作;负责成果汇总环节质量控制;组织全省第三次土壤普查成果的发布与应用;协助其他组开展相应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相关保障
(一)人员保障。由省农业农村厅选调具体工作人员,并支持协调抽调人员在原单位的绩效考核,将其在“省土壤三普办”工作的业绩作为参加原单位评优、表彰、职称评定等的重要依据。
(二)办公保障。由省农业农村厅统筹解决工作人员集中办公的场所、办公家具与设备、食堂就餐、办公电脑、电话网络接入等问题。
(三)经费保障。由省农业农村厅商省财政厅按照有关规定安排“省土壤三普办”所需办公、差旅、印刷、办公设备等日常工作经费。
(四)组织保障。“省土壤三普办”专职工作人员因工作变动确需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省土壤三普办”提出,按规定报“省土壤三普办”主任批准。
附件:辽宁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名单
附件
辽宁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
办公室人员名单
主 任:冀登义 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
副主任:鞠 洋 省农业农村厅农田建设处处长
邹立伟 省自然资源厅耕地保护监督处处长
王 巍 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刘秉祺 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冷 婧 省发展改革委农村经济处副处长
李文富 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处副处长
邓春凯 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处长
辛云峰 省水利厅水文水资源监测评价中心
主任
郭宝生 省统计局农村处处长
冯双霞 省林草局资源处四级调研员
方运霆 中科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副所长
宫 亮 省农科院植物营养与环境资源所
所长
汪景宽 沈阳农业大学土地与环境学院院长
张永生 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主任
许化冰 省农业农村厅财务处处长
刘永昌 省农业农村厅种植业处处长
王春明 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农田建设与开
发部部长
宋国柱 省绿色农业技术中心主任
办公室下设3个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鞠 洋 省农业农村厅农田建设处处长
副组长:刘顺国 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农田建设与开发部副部长
组 员:线小辰 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农田建设与开发部综合科科长
戴继光 省绿色农业技术中心正高级农艺师
(专职)
宋 丹 省绿色农业技术中心正高级农艺师
(专职)
(二)普查技术组
组 长:王 巍 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副组长:宋国柱 省绿色农业技术中心主任
于立宏 省绿色农业技术中心副主任
组 员:徐志强 省绿色农业技术中心正高级农艺师
明 亮 省绿色农业技术中心正高级农艺师
孙福军 沈阳农业大学教授
隽英华 辽宁省农业科学院研究员
(三)成果汇总组
组 长:刘秉祺 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副组长:王春明 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农田建设与开发部部长
王见中 省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副主任
(专职)
组 员:王 丽 省绿色农业技术中心正高级农艺师
(专职)
王永欢 省绿色农业技术中心正高级农艺师
董 旭 省绿色农业技术中心正高级农艺师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 and Rural Affairs of LiaoNing Provi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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