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农办农发〔2021〕138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好种业翻身仗的工作部署,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全国农业种质资源普查的通知》(农种发〔2021〕1号)要求,结合辽宁实际,我省研究制定了《辽宁省农业种质资源普查总体方案(2021-2023年)》、《辽宁省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辽宁省第三次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实施方案(2021-2023年)》和《辽宁省第一次全国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实施方案(2021-2023年)》等4个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为确保三年内圆满完成全省农业种质资源普查的各项工作任务,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方案要求,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全面保障,狠抓落实,确保普查工作有序开展、稳步推进、取得实效,为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推进种业科技创新、打好种业翻身仗奠定坚实的基础。请各地、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5月中旬以前将方案报省农业种质资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在普查工作中遇到困难和问题,请及时与我厅及有关单位联系。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辽宁省农业种质资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辽宁省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工作办公室(省农业农村厅种业管理处):夏菁,024-23448845。
辽宁省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系统调查与抢救性收集工作办公室(省农业科学院科研管理部)张淼,024- 31027467。
辽宁省第三次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工作办公室(省畜牧业发展中心):王大鹏,13840098849。
辽宁省第一次全国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办公室(省农业农村厅渔业渔政管理局):李松青,024-23447593。
附件:1.辽宁省农业种质资源普查总体方案(2021-2023年);
2.辽宁省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
3.辽宁省第三次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实施方案(2021-2023年);
4.辽宁省第一次全国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实施方案(2021-2023年)。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1年4月15日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 and Rural Affairs of LiaoNing Province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 邮编:110001 电话:024-23448867 | 辽ICP备18016972号 |
政府网站标识码:2100000008
辽公网安备 210102020005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