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在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中切实做好整治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通知》,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国家及省食安办的部署,迅速行动起来,推动专项整治措施落地落实。一是要增强政治敏锐性,强化履职尽责;二是要围绕整治内容,迅速开展行动;三是要加强部门联动,形成整治合力;四是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五是要建立联系人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
9月27日,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质〔2019〕220号)(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为重点解决蔬菜、禽蛋、猪肉、水产品质量安全和农药、兽药非法添加等方面问题,并计划开展5项行动:一是开展蔬菜农药残留及农药专项整治行动;二是开展禽蛋兽药残留及兽药专项整治行动;三是开展水产品兽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四是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五是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整改提升行动。《方案》还确定了具体工作实施步骤,明确了部门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