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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农村集体产权流转交易工作会议在沈阳召开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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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5日,全省农村集体产权流转交易工作会议在沈阳市召开。会议传达了全国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建设工作座谈会议精神,通报了全省集体产权流转交易监管工作情况,海城市、凌海市分别就集体产权交易监管和推动集体产权进场交易做了经验交流;沈阳、大连、锦州3家交易机构做了情况介绍和表态发言。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冀登义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开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流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是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支撑。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充分认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的重要性,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通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成“确权”和“赋权”基础上,做好适度“活权”这篇文章。要大力抓好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为“活权”提供载体;不断建立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则制度,为“活权”提供保障;持续加强对农村集体产权流转交易的监管,为“活权”守好底线,以农村产权交易市场规范化发展,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会议指出,我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格局基本形成,制度体系创新发展,交易服务能力迅速提升。我省创新提出的“管办分离、依法监管”的市场建设思路被实践证明切实可行,“市场交易+政府监管”的运行模式,厘清了市场与政府边界,释放了市场活力,得到农业农村部肯定。全省性交易机构与区域性交易机构交叉互补、良性竞争、协同发展的市场格局已初步形成。覆盖省市县乡四级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网络信息服务系统稳步运行,并接入省纪委监委监督建设的“一网交易”平台。各交易机构扎根农村,“零距离服务”覆盖面迅速扩大。围绕公开、公平、公正交易目标,各交易机构以制度创新打通“堵点”,用拓展服务补好“断点”,靠健全规则消除“风险点”。2019年到2023年,全省交易集体资产1.3万宗,成交金额13.8亿元,平均溢价率达到13.3%。

  会议指出,虽然我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部分交易机构尚未开展交易业务、服务能力不强,出让主体结构单一等短板。要正确看待我省工作现状,肯定成绩,找准差距,采取有力措施,补足自身短板,扎实推进工作。

  会议要求,要着力加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建设。承担交易职责的交易机构要尽快剥离相关管理职能。交易机构之间严禁采用虚假宣传、商业贿赂、掠夺性定价和行政干预等不正当手段竞争。要强化交易信息化系统建设,在服务能力上做“加法”,在操作流程上做“减法”,减少人为干预,提高交易服务的安全性、便捷度和效率。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把集体资产“应进必进”做为一项纪律要求,加强宣传监督。农村集体经济审计中,要把集体资产出租发包作为重点。对“应进未进”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要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会议还对有序推进二轮土地延包工作和抓好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两项重点工作做了安排部署。

  各市农业农村局及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分管领导、业务科(处)或事业中心部门负责人,部分重点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分管局长,部分地区农村产权交易机构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前,参会人员集体到沈阳农交中心进行了现场观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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