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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农业农村厅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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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我厅党组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二十大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切实提高对法治建设工作的认识,在进一步完善涉农法规规章体系、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优化农业农村营商环境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取得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进一步强化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

我厅一向严格执行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的工作要求。厅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相关工作汇报,指导、协调、监督各项法治建设工作。印发《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工作规则(试行)》,对《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党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进行修订,将“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作为重大决策内容,对法治政府建设提出明确要求。

(二)着力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我厅将法治学习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一是集中学习研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二十大精神,深刻体会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意义。二是以“民法典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开展民法典学习。三是学习《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一步提高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认识。四是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中法治相关内容。五是结合“宪法宣传周”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

(三)研究解决法治建设有关问题

今年以来,厅党组会重点对以下法治相关议题进行了研究:一是研究筹备建立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及职能分工、人员配备等问题。二是传达学习省行政执法专项考核动员部署会议精神,部署相关工作。三是审议续签法律顾问合同相关事宜。四是传达学习全省政府系统深入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部署相关工作。五是多次对涉海渔船管控等重点行政执法工作内容进行研究。六是审议《辽宁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辽宁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四)部署落实重点农业农村法治工作

7月29日,我厅组织召开了全面强化行政执法优化农业农村营商环境工作视频会议,党组书记、厅长陈健同志要求全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8月9日,召开全省保护种业知识产权专项整治行动视频会议,要求“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充实基层专业种子执法力量,提高案件办结效率和质量”。8月31日,召开全省渔业安全稳定暨推进渔业高质量发展视频会议,陈健厅长对强化渔业执法工作提出具体要求。9月28日,在全省农业农村领域防风险保稳定和四季度重点工作推进视频会议上,陈健厅长再次强调要加大渔业、农机、农药等重点领域执法工作力度。

二、主要做法及工作成效

(一)持续完善涉农地方性法规规章体系

一是扎实开展《辽宁省农作物种子条例》等重点项目的立法调研工作,形成法规草案、对照表和论证报告。二是研究2023年度立法工作,形成《辽宁省黑土地保护条例》等三部地方性法规的起草说明、法规草案、对照表等。三是对五年立法规划进行研究,申请将7部地方性法规列入省人大五年立法规划。四是有序开展地方性法规规章清理工作,先后开展营商环境建设专项清理和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清理。

(二)进一步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一是建立健全省级综合执法机构。厅主要领导向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进行了专题汇报,加强与省编委办的沟通协调,目前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已经组建运行。二是重点针对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现状、典型经验做法和存在问题进行调研,提出工作建议,形成调研报告。三是规范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服装和标志招标采购,印发《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市县有序推进执法人员着装工作。

(三)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考核工作

按照行政执法专项考核工作要求,印发《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全面强化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梳理形成任务清单,推进各项考核工作。围绕五项考核指标,明确重点工作任务,将“强化行政执法优化营商环境”纳入各市政府乡村振兴考核指标体系。制定《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交叉互评标准》,组成4个互评组赴各市县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印发《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组织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积极筛选、报送典型案例,共向省委宣传部报送典型案例26篇,其中10篇经审核后通过权威媒体刊播。印发《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全面强化行政执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开展行政执法集中整治工作。

(四)全面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是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印发《辽宁省农业农村领域轻微违法不罚指导意见》《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轻微违法不罚清单》。二是制定《辽宁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对《辽宁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进行全面梳理。三是印发《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比武活动的通知》,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大比武活动。四是组织全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积极参与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创建活动,2022年大连市、锦州市、东港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被评为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五是积极开展执法人员培训,厅本级共举办5期执法培训班,参训人数共计560人。各市县也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参训人数累计达4000余人次。六是加强行刑衔接和部门间协同配合,会同省公安厅,印发《辽宁省公安厅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通知》;联合省法院、省检察院等7家单位印发《关于保护种业知识产权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营造种业振兴良好环境的实施意见》。

(五)开展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一是依法依规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对我厅起草的拟以省政府名义印发的文件及厅规范性文件等进行合法性审查,2022年共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35份。二是按要求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对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全年共出具公平竞争审查意见167份。三是按照省政府关于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安排部署,完成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第三方评估工作。

(六)认真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一是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以“民法典进农村”为重点,组织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邀请省委党校法学教研室李玮教授,在厅机关举办民法典专题讲座。二是配合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等单位开展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三是印发《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2年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评选工作的通知》,就2022年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评选工作提出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四是积极组织全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开展“宪法进农村”普法宣传活动。

(七)持续优化农业农村营商环境

一是印发《辽宁省农业农村系统营商环境突出问题整改行动方案》,梳理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开展重点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二是梳理《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调整完善了许可事项,收回部分下放行政许可权力。三是对农业农村系统7类180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重新梳理,形成《农业农村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目录(2022版)》报送省营商局,并做好服务指南的编制工作。四是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提高行政审批效能,所有事项全部实现“零跑腿”,率先实现了省级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电子证照全覆盖。五是制定《省农业农村厅深化“党建+营商环境建设行动”工作方案》,将推进“党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情况,纳入机关年度党建考核指标和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

三、2023年工作安排

在下步工作中,针对目前存在的涉农立法调研工作任务较重、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待加强、基层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有待提高等问题,我厅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扎实开展立法调研工作,对《辽宁省农作物种子条例》《辽宁省黑土地保护条例》等重点立法项目进行深入论证。同时结合当前重点工作和存在问题,开展针对性调研,做好涉农立法项目储备。

二是进一步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进一步规范农业执法行为,提高案卷制作水平和案件办理水平。

三是指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强化执法体系建设,提高装备水平。

四是按照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提升行政审批工作质效,进一步优化农业农村营商环境。

五是继续做好普法工作,按照普法规划要求和省政府相关安排加大农业普法工作力度。

六是规范开展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组织开展相关人员培训和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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