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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无纸化出证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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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农业农村局、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近期,农业农村部修订印发了一系列新的动物检疫规程,对检疫工作提出新的要求,为切实落实好检疫相关要求,保障全省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工作顺利开展,经研究,我厅决定延迟推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无纸化出证工作,2024年1月1日起,全省全面实施《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B)的无纸化出证,在此之前《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B)的纸质证明和电子证明并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B)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A和产品A)的无纸化出证工作,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相关规定执行。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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