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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任务验收销号意见公开公示内容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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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任务已完成整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具了验收销号意见,现予公示(见附件)。

  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个人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监督电话:024-62788397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

  邮政编码:110161

  附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任务验收销号意见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24312  

  附件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任务

  验收销号意见

  按照《辽宁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202299日,验收组对照《辽宁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整改任务验收参考标准》,采取听取汇报、核查资料等方式,1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验收。

  一、整改任务

  辽宁省一些地方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还不够深入,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紧迫性认识还不够到位,工作主动性、自觉性不强;有的地方对绿色低碳发展理解不够深刻,还存在传统路径依赖,对两高项目管控不力;有的地方还没有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重经济发展、轻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依然存在。

  二、整改目标

  全省各级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增强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道路的自觉性、紧迫性和责任感。

  三、完成情况

  (一)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省农业农村厅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下发党建要点,安排各党支部组织开展学习。组织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厅党组会议上及时学习传达国家和省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各种会议精神和重要文件要求,安排部署省农业农村厅贯彻落实意见。省农业农村厅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三十三次集体学习,在参加内蒙古、青海代表团审议,在广西、青海、承德、西藏等地考察期间和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讲话精神汇编成理论学习资料发给厅党组成员和各支部书记,组织各支部深入开展学习购买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纲要》《推进生态文明 建设美丽中国》大家学习整理汇编了《习近平论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学习资料,时间跨度从19891月到202110月,印发给省农业农村厅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用于学习、宣讲和培训。近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致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贺信精神,特别是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全力推进农业环保领域各项重点任务的落实。派出省级农业环保工作专家,依托全省农技推广人员培训班和高素质农民等培育班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理论宣讲和推进重点工作任务培训。

  (二)定期研究调度农业环保重点工作任务。多次召开厅党组会、厅农业环保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定期调度和研究农业领域环保重点工作。及时制定下发了年度农业环保工作要点。20222月份,省农业农村厅党组书记、厅长陈健主持召开全省农业环保工作会议,总结交流2021年度工作,安排部署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7月份,组织开展了全省科教环能重点工作互检。8月份,在沈阳召开了全省科教环能重点工作暨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现场会,各市分管局长、科长及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2021年开始,省农业农村厅将农业环保工作的牵头抓总工作调整到厅科教处负责,科教处5个编制,在此基础上又成立环保督察整改专班,抽调2名同志专门负责调度和督办,把督导贯穿整改工作全过程,省农业农村厅各责任处室依据涉农领域整改任务下发了6个专项整改工作方案,规范各地和同一领域问题整改的工作标准和工作措施;对于整改的重点难点任务,加强调度,有的实行了周调度、月通报;对农业面源防治等需长期、持续推进的,加强技术指导,研究推广典型技术模式,及时提请约谈进度较慢县区政府主要领导。下发了《关于开展农业环保重点工作暗访检查活动的通知》,学习借鉴全省农村环境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暗访模式,实行四不两直方式组织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暗访检查。

  (三)认真履行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成立省农业农村厅农业环保领导小组,厅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其他厅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细化厅内部责任分工,明确每项任务的分管领导和责任处室,建立起五个一(一项任务、一名领导、一个团队、一张图表、一抓到底)工作推进机制。根据厅领导工作分工调整情况,及时更新调整省农业农村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2022版)。具体到责任部门和处室,明确专人负责农业环保工作和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层层抓落实,人人有责任。

  (四)持续推进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综合治理,不断加大农业领域污染防治工作力度,持续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十三五以来,全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稳步推进,化肥农药连续6年实现负增长;农业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不断提升,2021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3.5%、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废旧农膜回收率稳定在88%以上;全面落实综合管控措施,2021年全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9.1%稳步推进农村户厕建设,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2021以来,省农业农村厅按省双碳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调研、论证,积极对接农业农村部和周边省份编制我省农业农村领域减排固碳方案。特别是认真落实总书记在20221月份中央政治局第36次集体学习时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重要讲话精神,7编制完成《辽宁省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实施方案》,确定了我省农业领域减排固碳的总体思路、主要目标、4条基本原则、6项重点任务、10项重大行动、5项保障措施,以实施减污降碳、碳汇提升重大行动为抓手,加快推进在全省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农业农村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目前正在履行联合发文程序。

  四、验收结论

  已完成整改,同意履行销号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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