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产业发展(渔业发展支出方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渔〔2024〕138号)规定,我厅确定了省属远洋渔业企业远洋渔业相关奖补资金金额,现公示如下。
一、国际履约能力提升奖补
1.辽渔集团有限公司:补助分数5118,补助标准0.3255万元/分,补助金额1666万元。
2.辽宁远洋渔业有限公司:补助分数987,补助标准0.3255万元/分,补助金额321万元。
3. 辽宁金轮远洋渔业有限责任公司:补助分数2074,补助标准0.3255万元/分,补助金额675万元。
4. 辽宁大平渔业集团有限公司:补助分数8128,补助标准0.3255万元/分,金额2646万元。
5. 东港市吉富渔业有限公司:补助分数4378,补助标准0.3255万元/分,补助金额1425万元。
二、远洋渔船更新改造补助资金
辽宁大平渔业集团有限公司:更新改造远洋渔船6艘,单船补助金额360万元,共计2160万元。
公众如对以上补助方案有疑义,可通过以下方式和途径于10月16日前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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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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