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筹建辽宁省伴侣动物(宠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复函》(辽市监函〔2024〕6号)要求,辽宁省农业农村厅现组织开展辽宁省伴侣动物(宠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编号为LN/TC26)筹建工作。对口国家级标准化组织为全国伴侣动物(宠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承担单位为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为确保筹建方案公平、公开、公正,按照相关方广泛参与的原则,现面向全省范围内征集辽宁省伴侣动物(宠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范围
辽宁省伴侣动物(宠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要负责辽宁省伴侣动物领域标准化工作。主要包括:伴侣动物疾病防控、诊疗,伴侣动物护理、寄养、训导,伴侣动物饲养管理等。现面向全省伴侣动物相关专业领域内的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消费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教育科研机构、检验及认证机构、社会团体等公共利益相关单位征集委员人选。
二、委员条件
1.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职务;
2.熟悉伴侣动物领域业务工作,具有较高理论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3.熟悉标准化知识,热心标准化事业,遵守技术委员会章程,能积极参与标准化活动,认真履行委员的各项职责和义务;
4.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任职人员,并经其任职单位同意推荐。
三、推荐材料要求
1.推荐人员应填写《辽宁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见附件),委员登记表须由推荐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由推荐单位加盖公章,推荐单位应确保材料的真实性。
2.请推荐人员于2024年6月14日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lncwmsc@163.com,邮件主题标明:辽宁伴侣动物标委,同时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请留存,待后期提交。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艳立
联系电话:0417-7020091
电子邮箱:lncwmsc@163.com
地址:辽宁省营口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熊岳镇育才里76-0号,邮编:115009
附件:辽宁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5月15日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 and Rural Affairs of LiaoNing Provi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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