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辽宁农业科技贡献奖申报推荐工作业已结束。根据《辽宁农业科技贡献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现对拟受理项目(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项目的创新性、先进性、实用性及推荐材料真实性和项目主要完成人、完成单位持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向我办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并亲笔签名;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我办将按有关规定对异议提出者的相关信息予以保护。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
联系电话:024-23448848(兼传真)
附件:2024年度辽宁农业科技贡献奖受理项目名单
辽宁农业科技贡献奖励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0月25日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 and Rural Affairs of LiaoNing Provi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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