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人工鱼礁建设项目管理细则》有关要求,经我厅组织验收,现将辽宁省葫芦岛绥中县海域贝昌隆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人工鱼礁建设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1月3日—1月9日,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反映,反映内容应翔实,没有实名制、没有反馈联系方式的不予受理。
电话: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渔业发展处 024-23447590
邮箱: lnyyfzc@163.com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前楼456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1月3日
实施单位 |
实施地点 |
补助资金(万元) |
建设内容 |
具体情况 |
绥中县贝昌隆养殖有限公司 |
葫芦岛绥中县海域 |
2500 |
建造投放M型人工鱼礁5493个,7.58万空m³,采用网格状矩阵式投放布局,共计55个单位礁,建设海洋牧场多功能信息监测管理平台1个。 |
通过验收 |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 and Rural Affairs of LiaoNing Province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 邮编:110001 电话:024-23448867 | 辽ICP备18016972号 |
政府网站标识码:2100000008
辽公网安备 210102020005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