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办渔发〔2025〕27号)和《辽宁省2025年中央财政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工作方案》(辽农办渔发〔2025〕247号)要求,现将有关增殖放流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放流物种
中国对虾
二、放流时间
2025年5月18日⁓6月3日
三、放流地点及数量
(一)丹东海域,放流数量6.2亿只以上
1. 东港港润码头;
2. 东港市海珍品苗种繁育基地西码头;
3. 东港市菩萨庙镇迎门坨子码头。
(二)锦州海域,放流数量6.2亿只以上
凌海市大有乡裕海码头。
(三)营口海域,放流数量6.2亿只以上
盖州市松春水产码头。
(四)盘锦海域,放流数量6.2亿只以上
大洼中心渔港码头。
(五)葫芦岛海域,放流数量6.2亿只以上
1.兴城徐大堡拦海大坝中段沿岸;
2. 绥中吕贡渔港。
四、苗种规格
中国对虾苗种体长10mm以上。
五、公示期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三日至五月十八日。如有异议,公民、法人请于公示期内向我中心反馈。
联系人:李小进,联系电话:024-67999038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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