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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营口蚕蛹鸡蛋”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年0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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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口蚕蛹鸡蛋”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原持有人为营口市种畜禽监督管理站,该单位由于2018年事业单位改革被撤并整合至营口市农业农村综合发展服务中心。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规定,营口市农业农村综合发展服务中心符合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资格,现将“营口蚕蛹鸡蛋”农产品地理标志证书持有人由“营口市种畜禽监督管理站”变更为“营口市农业农村综合发展服务中心”。 

  “营口蚕蛹鸡蛋”划定的区域保护范围为:辽宁省营口市盖州市境内的暖泉镇、榜式堡镇、卧龙泉镇、徐屯镇、梁屯镇、万福镇、什字街镇,以及大石桥市境内的汤池镇、建一镇和周家镇,共计2个市(县)10个镇,总面积1451.8平方公里。地理坐标为东经121°56'至123°02’,北纬39°55’至40°56’。 

  本次受理公示时间为30天,有关单位和个人对相关情况有异议的,请于2022年320日前向辽宁省农产品加工流通促进中心书面反应。

    联系人:冯连第;联系电话:18640074450;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长江北街39号。

 

 

  辽宁省农产品加工流通促进中心

  2022年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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