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优化农业农村营商环境,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水平,我厅印发《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全省农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辽农办法发〔2023〕398号),由政策法规处会同农业综合执法局、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组成三个案卷评查组分赴全省14个市开展了全省农业行政执法案卷现场评查工作。
本次评查工作结合《辽宁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评分标准》和《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具体要求开展,评查范围为2022年7月1日至本次案卷评查期间已办结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类型的行政执法案卷,每市参评案卷30本。
为避免“一阵风”式评查,切实做到以评促学、真抓实干、标本兼治,各评查组在完成案卷评分和结果复核后,评查组专家每人选择1-2卷典型案卷进行现场点评,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安排问答环节,对执法人员提出的问题进行现场分析和解答。评查工作结束后,印发《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农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情况的通报》,并分市形成《XX市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案卷情况评价》,对各市案卷制作总体情况进行评价和分析。
通过本次案卷评查工作,可以看出全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对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视程度显著提高,案卷制作质量明显提升。大连市、沈阳市农业农村局案卷平均得分在95分以上,案卷优秀率超过85%。辽阳市、丹东市、营口市、本溪市、铁岭市、朝阳市农业农村局及大连市海洋发展局案卷平均得分在85分以上。
下一步,我厅将组织各地农业农村部门以本次案卷评查工作为契机,继续加大执法培训力度,提高案卷制作水平,努力打造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现代化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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