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标准农田建设指南》(DB21/T 3722)(以下简称《指南》)经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于2023年5月30日起正式实施。这是2018年机构改革农田建设管理职能整合归并至农业农村部门后,由我厅牵头制定的第一个农田建设领域重要地方标准。
机构改革以来,为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体系顶层设计,有效解决各地区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存在的项目初步设计文件不规范、概算书不统一、缺少预算定额依据、预算审查困难等问题,立足高标准农田建设需要,我省在以往工作基础上逐步完善出台了《指南》。《指南》主要对高标准农田设计阶段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编制、项目概算编制、项目预算定额等三大方面进行指导和规范,为进一步提升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标准化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奠定基础。
《指南》在国家《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框架下,综合水利、农业、林业、国土资源、交通、建设等领域有关设计要求和预算定额标准,并统一设计单位、评审单位、施工单位等各方实际需求,详细对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农田地力提升工程等造价定额子目进行丰富,提供了较为全面的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建设定额,对项目概算文件组成、项目组成和项目划分、费用构成等进行了系统明确,给出了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原则、要点和范式。既融合了当下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各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要义,又突出了项目工程特色,切合了本地实际,是具有综合性、专业性、适用性的设计指南,为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提供了有力技术支撑。
《指南》发布实施后,我省将进一步指导各地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以多种方式开展有关宣传和培训,严把设计前置关口,按照“衔接规划、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注重成效”的原则,强化踏勘,严格评审,切实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水平,更好地推进全省农田建设高质量发展,有力夯实国家粮食安全根基。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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