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管理司在沈阳召开全国农田建设项目概(预)算定额编制座谈会,讨论《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征求意见稿)》,研究农田建设预算定额编制有关工作。农田建设管理司副司长杜晓伟出席会议并讲话,农业农村部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自然资源部国土整治中心有关领导及专家参加了座谈,全国18个省(市、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农田建设管理处相关负责同志及专家参加了会议。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德海出席会议并致辞。座谈会就《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修订稿草稿》和农田建设预算定额编制有关问题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交流,各省相关负责同志和专家从当地管理实际和专业角度,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杜晓伟副司长指出,统一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要加快修订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研究制定分区域、分类型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及定额,健全耕地质量监测评价标准,构建农田建设标准体系,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田建设工作提供根本遵循。各省(区、市)要早动手、早准备,综合考虑当地农业农村发展要求、市场价格变化等因素,依据国家标准编制地方标准,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统一规范工程建设、科技服务和建后管护等要求,因地制宜开展农田建设,扛稳扛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责任。
会上,我省介绍了《辽宁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预算定额》编制有关情况,主要有3个特点:一是特色突出、覆盖面广。我省《定额》在综合水利、农业、林业、国土资源、交通、建设等部门有关预算定额基础上,突出高标准农田项目工程特色,体现专业性、综合性、适用性。二是内容丰富、子目齐全。我省《定额》规范丰富了造价定额子目内容,统一了设计单位、评审单位、施工单位等各方实际需求,适应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现阶段生产力水平,共确定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定额子目1677个。三是统筹衔接、试点试行。经多轮现场调研、与业主及施工单位深入交流,施工现场跟踪技术测定,及多部门、行业专家多次专题论证,我省《定额》日臻完善,经过农业综合开发34个开发县试点试行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试行2年,达到了定额标准、取费标准、计算方法等规范统一、精细科学,能够为全省各地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投资提供制度基石。2021年拟立项辽宁省地方标准。我省是全国第一个编制完成《定额》的省份,得到了部领导专家及各省同仁的肯定。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 and Rural Affairs of LiaoNing Province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 邮编:110001 电话:024-23448867 | 辽ICP备18016972号 |
政府网站标识码:2100000008
辽公网安备 210102020005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