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2023〕65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牢牢守住耕地质量红线,充分发挥专家智库在农田建设等工作中的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撑作用,提高全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和运行质量,我厅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辽宁省农田建设项目专家库入库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在辽宁省范围内,重点从科研院校、社会组织从事农田建设、农业生产、农村经济、耕地保护、农田水利、道路交通、电力工程、工程勘察、规划设计、林草规划、工程经济、财务管理、项目管理、信息传媒等相关领域工作的专业人员中征集遴选,审查合格后列入辽宁省农田建设项目专家库。
二、申报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良好职业道德、较强保密观念,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较强的决策咨询能力,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农田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二)从事农田建设、农业生产、农村经济、耕地保护、农田水利、道路交通、工程勘察、规划设计、林草规划、工程经济、财务管理、项目管理、信息传媒等相关技术推广和管理工作,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从事农田建设管理工作5年以上,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规范标准,并具有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
(三)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农田建设项目论证、评审、检查、验收等工作,并接受监督管理;
(四)无不良记录。
三、专家职责
(一)接受省农业农村厅委托,从事农田建设项目的论证、评审、检查、验收等相关技术工作;
(二)依照农田建设相关法律和政策,为农田建设工作提供业务咨询和建议;
(三)为建立、完善农田建设项目相关技术规范标准等提供建议;
(四)配合保障农田建设项目的评估论证、规划设计、预算审查、工程造价、质量检查、竣工验收等相关技术工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五)其他委托事项。
四、专家库管理
(一)采取个人申请或者单位推荐方式,向省农业农村厅提出申请;
(二)省农业农村厅负责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
(三)省农业农村厅对符合条件的专家在厅官网进行公示;
(四)公示无异议的专家,进行入库管理;
(五)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建立专家评估和退出机制。专家库专家聘任期限为3年,专家可以连续多次入库。专家因工作变动、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参与相关工作的,经本人申请,可退出专家库。省农业农村厅每年可根据工作需求、专家评价等情况,对专家库进行调整、补充。
五、申报材料
(一)《辽宁省农田建设项目专家库专家资格申请表》(附件1),加盖单位公章;
(二)身份证复印件;
(三)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及行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四)专业工作经历、参加论证评审过的项目等情况。
六、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严格把关,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择优推荐专家人选,并于2023年4月14日前将《辽宁省农田建设项目专家库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2)和申报材料电子版(加盖公章的PDF文件)报送省农业农村厅农田建设管理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王丽 栾云云
电话及邮箱:024-23441223,lnntjsglc@163.com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4月3日
(主动公开)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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