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我省部分渔船船号、船籍港刷写不清、涂改遮挡,船名牌不按规定正确悬挂的实际问题,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组织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全省渔船标识整治专项行动,印发了整治专项行动通知,对渔船船名号、船籍港、船名牌的字体大小、材质颜色、刷写标准及处罚依据和处罚标准等作出了具体要求。
沿海各市结合本地区渔船管理工作实际,制定了本地区整治行动方案,通过渔船包保微信工作群向广大渔船民发送整治要求,教育引导渔船民遵守渔船管理有关规定,正确刷写船名号、船籍港,正确悬挂船名牌。同时,加强海上巡航检查和渔港、自然停泊点的检查力度,对渔船标识不合格的渔船一律禁止离港,责令整改到位。大连长海、锦州滨海新区、营口鲅鱼圈、葫芦岛绥中等县区定点集中制作了一批渔船船名牌,正确悬挂及时整改。10月23至27日,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抽调执法人员组成6个工作组,赴沿海各市对此次渔船标识整治行动工作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
截至目前,全省已整改渔船标识不规范渔船1147艘,整治行动效果明显。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将继续强化渔船标识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渔船船名号、船籍港、船名牌不合规等违法行为,持续规范行业从业行为,进一步提升我省渔船综合管控能力,为渔业安全生产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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