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伏季休渔管理,更好地保护淡水渔业资源,6月18日,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按照“中国渔政亮剑2021”辽宁省系列专项执法行动的部署和要求,组织盘锦、营口、鞍山,市县渔政执法机构开展大辽河流域禁渔期专项执法行动,对大辽河盘锦段水域开展省市县三级联动辽河流域禁渔期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大辽河水域违规违法行为,确保大辽河水域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
大辽河水域是我省渔业资源重要的索饵场和繁殖场,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实行海河、辽河、松花江和钱塘江等4个流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要求,每年5月16日12时至7月31日12时,辽河及大凌河、小凌河和洋河水系,禁止除钓具之外的所有作业方式捕捞作业。我省印发了《辽河流域禁渔期专项执法行动》方案,辽河流域的各级渔政执法机构相继开展了专项执法行动。
18日下午,省市县三级渔政执法机构的执法人员乘坐两艘执法艇从盘锦大洼区的码头出发,分别向上游、下游同时开展执法检查。共计航行2多小时,航程16海里,检查过程中未发现违法作业渔船,在部分水域发现仍有少量地笼网存在。对此,省海洋与渔业总队将组织属地渔政执法机构,继续开展清网专项行动进行清理。
为打破区域执法限制受限等问题,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在盘锦召开了大辽河水域渔政执法工作会议,按照“谁查获,谁处理”原则,授权营口、盘锦、鞍山等地渔政执法机构在大辽河水域跨区联动执法,实现信息共享共用,建立定期会商机制,严厉查处大辽河水域内违法违规行为。
为进一步推进大辽河禁渔专项行动的开展,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明确要求,一是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要积极向同级政府争取执法经费支持,克服困难,强化执法力量,结合“河长负责制”,建立休渔渔船台账,实施“定人联船”“定期点船”,及时掌握渔船动态信息,层层压实监管责任;二是加大联动执法力度。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将深入开展辽河禁渔联动执法行动,强化地区间执法合作,打破执法壁垒,提升执法效能;三是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坚决取缔严重破坏资源的绝户网,吸蛤泵等违禁网具,加大处罚力度,涉案的违规渔具一律没收。严厉查处毒电炸违法行为,对查获的电捕设备及涉案船舶依法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要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四是加强督导检查。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苗种执法队将加强调度,定期对辽河流域禁渔期执法行动开展督导检查,形成机制模式,确保大辽河水域渔业秩序稳定。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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