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
2024年,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组织厅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严格贯彻落实《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领导班子带头集体学法、定期学法、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认真学习“十一个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列入厅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落实各项工作要求。
(二)坚持党建引领筑牢依法行政根基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体会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意义。系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增强破解矛盾问题、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重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推动党员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
(三)研究推进法治建设重点问题
2024年,通过党组会、办公会、专题会议等形式多次研究涉农立法工作、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建设工作意见、我厅贯彻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打赢攻坚之战动员大会意见、《辽宁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办法》等多部规范性文件。组织召开全省农业农村系统大力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暨“绿剑护粮安”执法行动动员会、全省渔业综合执法工作会、全面加强涉海渔船渔港综合管控若干措施宣贯视频会议、加大渔业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海上违法行为工作会等,对行政执法重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二、主要做法及工作成效
(一)重大行政决策规定全面落实
严格贯彻《中共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党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将公众参与、专家咨询、厅党组集体讨论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提高集体决策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水平。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公平竞争审查、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重要合同和协议签订等工作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要求,2024年共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9份、公平竞争审查意见116份。
(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持续强化
印发《辽宁省农业农村系统营商环境质量提升行动2024年工作方案》,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明确破除市场准入壁垒等五类17项重点任务。印发《关于建立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两书同达”机制的通知》,指导、督促各市建立“两书同达”工作机制。梳理2024版《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权责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完成取消下放调整行政职权及公共服务事项任务,经省政府批准,取消12项、合并1项、下放1项、调整16项。持续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方式,简化审批流程,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三)涉农法规规章体系进一步完善
认真完成《辽宁省黑土地保护条例》起草任务,多次组织立法论证会和协调会,陪同省人大、省司法厅有关领导开展立法调研。目前,《条例》已经辽宁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于2024年9月1日起施行。做好立法项目储备,形成《辽宁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辽宁省海洋渔业和渔船管理条例》草案和立法调研报告,报送省人大。发布《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文件的决定》,废止文件13件,宣布失效141件。
(四)执法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
扎实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组织案卷评查组分赴全省各市开展现场评查工作,对各市案卷制作总体情况进行评查和分析,切实做到以评促学、标本兼治。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实际,聘请77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村民代表、涉农企业代表、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等担任监督员,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活动。经努力,我省农业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2024年入选全国农业行政执法典型案例1例;入选全国渔政执法典型案例3例;获评全国渔政执法质量突出案卷9卷;在农业农村部、司法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联合举办的2024年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技能竞赛全国总决赛上,辽宁代表队取得了全国第三名的好成绩。
(五)农业执法人员素质不断提高
建立农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指导专家制度,首批聘任10名专家,明确对口单位,针对性指导各地案件办理及案卷制作工作。选派骨干人员参加农业农村部组织的农业执法培训班,同时组织全省54个执法机构、4556名农业执法人员进行在线学习。先后组织全省农业农村系统行政执法案卷制作培训班、全省渔业安全生产技能竞赛、渔业执法技能培训、全省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培训班、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能力提升培训班、农村宅基地管理培训班、农机安全监理业务培训班等省级培训活动。
(六)重点领域监管力度显著加强
印发《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针对部分地区执法力度有待加强、案件办理质量不高、执法保障不足等问题,落实各项整改措施。组织开展“绿剑护粮安”、种业监管执法年、“中国渔政亮剑2024”等执法专项活动。2024年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21万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场所7.5万个,办理案件4957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34件,办案量比去年增加25.6%。罚款金额6082.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07.4万元,没收违法财物货值212.6万元。
(七)部门协作机制进一步健全
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省际间协作,与黑龙江、吉林、内蒙古四省(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签订《东北四省(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协作协议》。与省公安厅联合印发《重大案件联动协作工作机制》,明确了涉及食用农产品违法犯罪案件的行刑衔接程序。与省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农业农村领域公益诉讼协作配合工作的意见》,建立检察机关与农业农村部门协作配合机制。
(八)普法宣传工作扎实有效
印发《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2024年辽宁农业农村厅普法责任清单》,落实普法责任。积极开展“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农资打假普法、防范非法集资、水产苗种下乡进村、宅基地法律政策大宣讲、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律宣传等主题活动。将普法宣传与乡村治理工作相结合,在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中设置普法课程,在“耕耘者”乡村治理培训等项目中设置法治专题,提高县、乡、村三级乡村治理骨干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安排
虽然我省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更高水平的法治辽宁建设要求相比,仍存在涉农立法工作压力较大、执法体系建设有待加强、基层农业农村部门执法水平有待提高等问题。2025年,我厅将进一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更好地服务于“三农”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二是切实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意识。三是进一步健全涉农法规规章体系,完成各项立法工作任务。四是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落实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检查活动,组织实施“绿剑”青年法治人才培养计划。五是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为“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决胜之年、“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之年提供法治保障。
特此报告。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2月17日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 and Rural Affairs of LiaoNing Provi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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