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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责任落实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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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省农业农村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风险管控、系统治理”原则,统筹推进农业生产与农村生活、污染防治与生态养护,农业生态环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坚决扛牢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和做法,扎实推进农村环境净化整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等重点工作,坚决扛起农业生态环保工作政治责任。

(二)持续高位推进。认真落实“一项任务、一名领导、一个团队、一张图表、一抓到底”工作推进机制。主要负责同志靠前指挥,对重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分管负责同志各司其职,对本领域环保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强化调度和督导,制定《辽宁省农村环境整治考核办法》等规定,将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工作考核体系,推动农业生态环保工作落实落地。加强顶层设计,编制《辽宁省农业绿色发展中长期规划(2022-2035年)》,实施农业绿色发展,全省累计获批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7个。

(三)强化责任担当。年初组织召开全省农业农村环保工作会议部署工作,下发年度工作要点和责任清单,将12项重点工作和18项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逐一分解落实到责任部门、责任人,确保“事有人管、活有人干”。全年召开4次农业环保领导小组工作会议,调度进展情况,研究工作推进,部署做好迎接新一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准备工作。

二、扎实推动各项重点任务圆满完成

(一)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取得新进展。各整改责任单位按照时限和标准推进问题整改,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加强过程管控,确保整改质量。坚持标本兼治,从源头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巩固整改成果。对已验收销号的问题,逐级开展“回头看”和全面复核,举一反三做好同一领域、同类问题的排查和整改。年初以来,省本级累计开展各类督导检查100余次,6项省本级整改任务和12项市县农业农村领域督导验收任务,已完成11项,其他7项正按计划有序推进。

(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取得新成效。全面开展农村环境净化整治专项行动,持续开展河湖垃圾清理、路域环境净化、铁路沿线卫生环境等专项行动,接续开展“擦亮辽宁、净迎来客”“乡村美 迎国庆”“庆丰收 净家园”等主题活动;推进农村改厕“提质年”工作,完成近3年建设户厕市县两级验收,开展改厕技术指导,持续推进户厕运维管护体系建设;积极补齐农村环境净化整治工作短板,开展宣传培训,着力提升农民主体意识,总结推广一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截至目前,全省累计清理“三堆”62.8万个、村内沟渠14.2万公里、垃圾289万吨。据省国调队调研显示,99.1%以上村民对环境变化感到满意。

(三)耕地质量保护取得新提升。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规范项目管理,全省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面积296万亩(含大连)。统筹工程、农机、农艺、生物等多项治理措施,持续分类实施黑土地保护工程1000万亩。在全省14个市的67个实施县(市、区)推动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应用,实施面积1288万亩,超额完成国家下达我省1050万亩目标任务。做好受污染耕地分类管理,全面落实综合管控措施。建立并推荐安全利用技术措施名录,建设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集中推进区和污染调控区,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加快推进受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动态调整工作。全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稳定在99%以上,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取得新突破。严格落实“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综合措施,全省化肥农药使用量连续7年负增长,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均稳定在40%以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稳定在78%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废旧农膜回收率达92.2%,均高于国家下达的任务指标。推荐锦州凌海市开展整建制全要素全链条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试点。一是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印发《到2025年化肥减量化行动方案》和《主要大田作物科学施肥指导意见》,集成推广施肥新技术、新产品、新机具,提高科学施肥技术水平。全省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面积稳定在6000万亩以上,落实大豆接种根瘤菌面积30多万亩,持续提高全省科学施肥技术水平。印发《到2025年农药减量化行动方案》,开展“科学安全用药公益大讲堂”培训,组织农药减量增效技术与产品推介活动,推广化学农药替代技术和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应用高效植保机械。开展农药使用调查监测,强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融合,推进防治服务专业化,进一步提升科学安全用药水平。二是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强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督导调度,全力推进项目实施和验收。加强畜禽粪污收集储存运输利用体系建设,构建“种养主体小循环、粪污处理机构大循环”的种养结合生态循环体系。举办全省粪污资源化利用典型技术推广培训,印发3大类125个粪污资源化利用相关技术标准,协同推进国控入海河流养殖污染整治。三是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建设20个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和80个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开展秸秆“五化”利用。培育壮大秸秆利用市场主体,完善收储运体系建设,建立秸秆资源台账,强化科技服务保障,形成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的县域秸秆综合利用模式。我省秸秆炭基肥利用增效技术入选农业农村部十大引领性技术,研发的秸秆直燃锅炉技术作为典型在全国推广,农业农村部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现场会在辽宁召开。四是完善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回收体系。印发《关于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的通知》,在8市11县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试点,推动各地合理布设回收站点,因地制宜探索开展机制创新、体系建立及宣传培训等工作。全省共布设回收站点2.4万个,回收处理包装废弃物1071.5吨。深入推进农膜回收利用工作,完善农膜使用回收台账和全链条管理机制。在10个市开展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推广应用加厚高强度和全生物可降解地膜70余万亩。构建废旧地膜残留监测网络,开展打击非标地膜“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发现并解决问题25个。全省回收处理废旧农膜8.9万吨。

(五)渔业污染治理取得新进展。全面推进渔港环境整治,59座计划保留渔港已有34座达到污染防治设施设备配备标准,其余的正在积极推进中。全力推动海洋渔业生态修复,持续开展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下拨沿海五市渔业补助资金500万元,用于养殖尾水处理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加强渔业资源养护,稳妥推进增值放流,累计放流115亿单位,超额完成目标任务。新创建4个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累计创建38个,位居全国第2位。开展斑海豹保护专项执法,救助并放归斑海豹幼崽5只。开展中国渔政“亮剑”2023专项行动,加强伏季休渔执法和涉渔“三无”船舶清理取缔工作,累计查办违法违规案件1353起,查扣涉渔“三无”船舶505艘。

(六)其他农业环保工作稳步推进。一是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加强督导和调研,督促各市做好政策宣传、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资金兑付,举办农机购置补贴和报废补贴业务暨廉政警示教育培训班。严格执行统计报表和报废补贴工作程序,确保农机报废补贴工作有序开展。截至目前,全省共更新报废机具209台,使用补贴资金135万元,受益农户130户。二是开展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严格落实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属地责任,建立责任台账。组建省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专家库,建立轮训制度,加强培训指导。组织省市联合现场检查和省生物安全协调机制飞行检查,督促各地全面落实生物安全管理措施。持续深化屠宰行业清理整顿,鼓励中小型畜禽屠宰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和标准建设进行升级改造,提高屠宰行业技术装备水平。推进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场建设,全省已建成投产无害化处理中心31个,配套病死畜禽专业运输车辆171辆,处理区域辐射率达90%,全省病死猪无害化集中处理率达到96%,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三是开展外来入侵物种防治。成立外来入侵物种防控省级协调机制和专家组,制定《辽宁省进一步加强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工作方案》。完成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面上调查和数据汇交工作。常态化开展外来入侵物种监测预警,开展“一种一策”防治试验示范,全省共7.5万余人次参加了灭毒除害行动。

三、下步工作打算

省农业农村厅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一手抓生产、一手抓生态,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突出重点、深化举措,持续提升农业生态环保工作成效。

一是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定期研究部署工作,完善全省农业农村系统工作推进机制,加大督导考核力度,真正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合力。

二是继续做好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严格落实整改工作要求,精准发力、分类施策,加快推进畜禽粪污和涉渔相关问题整改工作。

三是持续打好农业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农村环境净化整治从“清干净、保持住”向“补短板、建机制”转段,加快农村环境净化向绿化、硬化、亮化、美化的全面提升。抓好农药化肥减量增效,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废旧农膜回收,推动农业面源、畜禽养殖、涉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

四是不断提升生产经营主体生态环保意识。通过多种宣传方式,推广一批农业生态环保治理典型案例,用好系列农民培训活动,深培厚植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使新发展理念成为各类经营主体的一种时尚、一种价值观、一种生产方式,推动形成共建美丽辽宁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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